2007-8-14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广西来宾打击传销的专项行动,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局长也说,打击传销并不能够依靠一两次的专项行动,传销就灭绝了。的确,从1990年直销正式登陆我国以来,传销(请读者注意:中国政府所指传销是指“非法传销”或非法直销,即西方所称的“金字塔销售计划”,跟我们一般所说的正当直销或传销不是一回事,本文所称传销即“非法传销”)也紧随其后登陆了。中国政府正式打击传销是1994年8月,那么,时间过去了12年多,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打击”传销12年了,为什么传销不但没有被消灭,而且是越打击其发展越壮大呢?
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到底这是传销本身的问题?还是我们的观念出了问题?还是我们打击传销的手段出了问题?或者直接地说,传销到底应不应该打击?如果应该,那么到底应该怎么打?如果不应该,那么又怎样去管理呢?
到底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向读者明确一个真理:任何一个明智的政府,对于危害国家政治和经济的一切行为都必须要给予坚决彻底的打击,这是毫无疑问的。反过来说,凡是一切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安定团结都是要积极鼓励的。失去了这个前提,我们讨论任何的事情都无意义。
传销应不应该打击?当然应该!而且非常的应该。这个常识不用探讨,因为传销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破坏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我们要探讨的问题,不是来讨论传销的危害种种问题,而是要探讨根治传销的策略问题。俗话说,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那么传销的“七寸”在哪里?12年打击传销,非但没有把传销打死,而且是越打击传销,传销发展得越猛烈(暂时的熄灭不等于传销的死亡)。我们看到政府每年都要打击传销,而传销每年都如火如荼地发展,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呢?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出在政府没有找到传销的“七寸”!
我们应该承认,这个七寸的确是不太容易找!试想:无边无际的羊群,里面有真正的羊,也有披着羊皮的狼。如果“羊”是正当直销的话,那么“披着羊皮的狼”就是非法传销。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分青红皂白,把外表看着全是“羊皮”的羊都消灭,问题到是彻底解决了,“披着羊皮的狼”肯定是全部被打死了,但是“羊”也完蛋了。今天中国的直销市场就如同这样的问题,“披着羊皮的狼”和“羊”都在同一世界里,同一阳光下,“羊”干什么,“披着羊皮的狼”就模仿着干什么,而且是不干好事。难不难治?废话,不难你试拭看!如果不难,还用得着中国政府今天来打击吗?不早在50年多年前。美国政府早就把它干净彻底地消灭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