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学术的体系及研究方法
中国的直销学术研究已经到了一个混乱至极的田地。而这种混乱的背后,反映出的是我们对其理解的浅显―――我们的研究和探讨甚至还停留在区别什么叫直销和传销的地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中国直销业的现实就是这样,最应该做的也确实是要分清楚什么叫直销什么叫传销。可是,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法律有自己的解释(当然也有与之相符的或不符的行动),企业界有自己的看法,学术界也是积极的讨论,却不能得到一个基本的共识。这种局面对中国直销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是极为不利的。我不想振臂一呼,我们需要的不是传销洗脑会上的那种疯狂,我们需要的是平静的分析,冷静地面对。
一、那么直销学术究竟要研究什么呢?
从大的层面来讲,所有采用无店铺的销售方式都是我们研究的对象。可以说,无店铺销售是一种古老而又常新的销售方式,其实它并不神秘。在此基础上,又可以分出三类:
(1)、直销(direct selling);
(2)、传销(multi-level marketing);
(3)、直复营销(direct marketing)。
再具体说来,研究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店铺营销的模式和运作规律。
(2)、推销术。
(3)、对直销从业人员的培训术。
(4) 、直销组织的构建(运用系统论和组织行为学的原理)。
(5) 、直销营销的动作模式、动作规律和技巧(包括电话营销、电视直销、邮寄广告、网络营销等多种模式)。
(6)、三种营销方式的渠道意义,及其与传统渠道的整合。
具体到企业,我们要分析的对象是下边的五类“直销”企业(我在 “后直销法时代的中国直销传销企业”一文中将直销法之后的企业分为四类,现在再加以完善)。
(1) 以雅芳为代表的,完全条例直销法规定,取得直销牌照的正规直销企业。
(2) 没有取得牌照,但是却实际地进行着单层次的直销操作的企业。这类企业是属于“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三类企业之内的,但是由于注册资金、保证金等各种原因没有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
(3) “直销管理条例”没有纳入规范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大型专用设备等。随着直销法的不断完善,这类企业是应该得到“直销法”的关怀,受到法律的规范的。
(4) 安利等为代表的进行着多层次传销的企业。他们将生活在政府的默认和自我掩饰当中。
(5) 金字塔骗局、老鼠会等非法的组织。这类团体是应该严厉的惩罚和打击的。
直销研究着重要解决两个问题:
(1)、实证分析:当前中国的直销现状、法律地位、运作模式是如何的。
(2)、规范分析:直销应该是什么样的,应该是怎么运作的。
二、直销学术由谁来做呢?
这样一个课题,仅仅凭谁的力量都是无法完成的。这需要法律界、政府、企业界、学术界和老百姓来共同进行―――多方可以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对直销进行分析,各种观点激烈碰撞、融合。离开了哪一方,都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根本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在这是,我们的中国直销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所有的有识之士,都可以在此发表见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想着重提一点的就是,这个过程一定要有一方面参与:高校。所谓大学,大学之大,从来不是浪得虚名。大学里有丰富的资料,一流的人才,与国外研究者的紧密联系,以及相对的“旁观者清”的地位。这一切都使得大学的老师可以站在一个相对客观、综合的角度得出令中方面都满意的结论,最终将推动学术理论的发展。
而且,我们应该看到,直销作为一门学科,迟早要走进大学校园,成为学习营销、市场等专业学生的专业课程。直销成为一门学科将标志着直销作为一门学问的成熟。
三、研究方法又是什么呢?
目前台湾的直销研究是比较成熟的,值得我们借鉴。它的研究就是完全科学化的,而非想当然,听风就是雨,全凭主观的猜测。它运用大量的数据、调查研究、模型等工具,把直销研究推向更加规范的轨道。具体说来,我们应该注意以下五点:
(1)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中国特色的国情相结合。
(2) 要符合中国的法律,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具有强制性,都不是儿戏。
(3) 要在营销、经济、管理、组织行为学等的大背景下研究直销,而不是孤立的就事论事。
(4) 要引入数量分析、注重数据运用、建立模型,从而使直销研究走上更加科学和规范之路。
(5) 广开言路,抛弃门户之见,百家争鸣,共同探讨直销。
直销研究的切入口:中国直销的出路问题,这是解决当前直销所有问题的关键和起点所在所在。为此,龙传人、杨谦等很多有识之士都在积极的探讨,提出了很多宝贵的见解。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中国的直销学术研究才有可能迈上健康、科学、规范之路。
两个研究平台:一是从渠道模式方面;一是从销售方式方面。前者是从产品转移的中间过程来讨论的,而后者则是从产品转移的最后的实现方式来讨论的。这也是为什么当前中国出现了对直销和传销两种分类方法的原因:一类是从渠道模式出发,认为直销是对渠道的规避,是零渠道;而传销则是对渠道无以复加的运用,二都出发点是不同的,也是渠道长短的两个极端形式。另一类分法从销售方式方面出发,认为直销和传销都采用的是无店铺和人员推销的经销形式,因而在本质上应该是一样的。只不过一个是单层次,一个是多层次――于是将直销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两种方式都是可取的,但是从中国的“直销法”角度来看,它对直销和传销的分类是以第一种为依据的。
从而,直销研究才有可能走上规范、科学之路。
从而,中国的直销行业才能够健康、规范的发展。
作者:从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