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广西北海传销分子的胡言乱语
发布: 2009-07-18 18:50:09 作者: 品茶说天下 来源: 中国直销网
笔者曾被福建一远房亲戚以考察、旅游为名骗至北海,满街都是做金融传销的人员(传销人员称之为“资本运作”:在当地工商银行给某个账户打入69800元,并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北海实名开立个人账户,下个月15日前打回19000元到你个人账户上。然后至少发展三个下线,按发展人数的多少,你不断从低到高晋升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共五个级别,并从所发展的下线交纳的6.98万元中分得提成、奖金或补助),他们都是单人租住二三千元租金的套房,留出一定的空间(房)便于接待被骗来的同学、同乡、亲戚和朋友。来到北海之后就开始给你“洗脑”,时间一般为7天。现在我把传销人员的胡言乱语进行驳斥如下:
1、地下非法集资称为“资本运作”。资本运作也好,资本运营也好,一般只包括股市融资、企业兼并(参股、控股、买断等)、资产重组、经过国家批准发行债券等。靠拉人头牟利根本不是资本运作。
2、所谓“外交权下放给北海”。外交权体现一个国家的主权,绝对不可能下放给地方,香港、澳门回归以后,外交权、驻军权都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即使对统一台湾的条件,除允许台湾保留一部分军队外,外交权也属于中央政府。
3、“北海当地公安、城管、工商、税务上班不着装(制服),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给北海‘资本运营’予宽松环境”。行政体制改革一般是指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撤并等,如深圳试行的行政三分改革就是属于行政体制改革。至于机关工作人员着不着装是根据工作需要,与行政体制改革根本挨不上边!
4、北海有关商业银行网点贴出了公告,忠告市民金融传销是违法行为,传销分子解释为这是政府暗地里支持北海民间资本运营。政府不可能拿自己的信誉、名声和公信力开玩笑,一方面说打击传销,另方面又暗地里支持!
5、所谓“四种人不能做”——在职公务员不能做,除非辞职;外国人不能做;本地人不能做;在押人员、负案在逃人员不能做。在职公务员比较懂政策,根本不可能上当受骗(注:传销分子后来往往会对你说,在北海有不少公务员、银行职员也做这个“资本运作”。这不前后矛盾了吗?);外国人会那么傻,拿着大笔资金跑来中国,随便把资金投往某个账户吗?如果是合法的,外国人怎么不能做?现在很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不是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在做吗?本地人十分了解传销的内情,他们会做吗?在押人员、在逃人员逃避公安追捕都来不及,不敢公开露面,他们敢做吗?
6、北海市区方圆不到5公里范围内有不少工商银行网点说成是此项目只由工商银行来做,否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这是屁话!什么是不正当竞争?各商业银行如果以高息揽储、抵毁对方声誉等手段,这才是不正当竞争,各家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在某个地段设营业网点,是自己的自由,一般经过批准就可以设,与“不正当竞争”扯不上关系!
7、移动、联通等通信行业为了配合所谓的“资本运作”,成员之间的集团网内通话不用钱。其实各地的通信企业为了竞争,都实行了这样的方式。笔者所在市就实行过,根本不值一驳!当然不排除通信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毕竟打击传销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
8、YU林市城乡结合部划出9 个开发区,以补贴方式修建了大批小楼房,并上了YU林市地图,说明了玉林的试点很成功。一个市的开发区上了地图,就能证明“资本运作”很成功?这不是牵强附会吗?如果某市的旅游景点上了地图,就能说明这个地方的旅游很成功吗?何况YU林市是传销的重灾区呢!
9、银行发现有大量资金进出,且都是69800元打入,银行和银监会会不知道?知道后为什么又不执行《反洗钱法》?不错!银行发现突然资金大量进入,且每人(上当者)都是69800元打入,是很容易发现的。但是,商业银行是企业,何况银行有个原则——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也就是说,存、取款是银行的正常业务,更何况银行在营业大厅内贴出了公告,告知客户不要上当受骗搞传销和金融诈骗,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当然,应该说,欧美国家比我们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比较严密,但即使是这样也还出现了美国的金融风暴。所以,有了《反洗钱法》,并不能一切问题就可以解决。
10、当初深圳试行股票,到后来才有《证券法》,这“资本运作”是让北海“特许经营”,但由于没有立法,所以也很谨慎,暗地支持少数人做,不然的话,怎会有20万外地人在北海花二三千元的租金租房子?当地政府怎能不知道、不打击?的确,《证券法》是后来才出台的法律,但制定法律是要经过全国人大的,国务院包括各部委、省、直辖市制定的是规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刚开始在深圳试行股票时,当然有一定的规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与所谓的“暗地里支持少数人在做”搭不上边。再者,北海有那么多外地人涌入,政府应该是知道的。但知道又怎样?抓人是要根据相关法律的,是要讲证据的。当然也不排除如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长梁胜利所说的“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这也说明地方管理不到位、打击不力,却为传销分子提供了口实。
11、所谓 “温总理称赞北海的‘资本运营’路子走对了”。其实,温总理的这个讲话是在考察北海时,针对北海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从深圳转移到北海的中国电子、永昶集团投产的项目,对北海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给予充分肯定后称赞北海的路子走对了。明显是传销分子断章取义、移花接木之诡计,不值一驳!
12、所谓国家领导人对北海的“资本运作”制定了十六字管理方针“允许存在、严格管理、低调宣传、限制发展”。其实,这句话是国家领导人针对连锁经营(连锁店)而说的,比如,像广东珠三角地区的“真功夫连锁店”就是这样的一种,还有有些城市的超市连锁店等,但这种连锁经营店是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的企业,受国家法律保护。相反,北海的“资本运作”一没有注册、二没有税务登记,能受国家法律保护?退一万步说,即使是有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向你要69800元,说有巨额利润回报,你难道就相信?世上有天上掉下大馅饼给你?真的有“一夜暴富”?当然除非你去买福利彩票!
13、传销人员常对你说,“我们在这里(指传销人员把你骗到套房里给你讲课“洗脑”)是合法的,不信你可以现在打电话给北海110,看公安局会不会来抓人?他们绝对不会,说明是当地政府暗中支持我们这样做的。”这纯粹是骗无知的人!如果你没有破财买入69800元,如果你没有遭受人身侵害(如被传销分子拘禁,丧失了人身自由),110民警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抓传销分子吗?再如:党和政府一直对贪污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打击状态,但还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还存在贪污腐败的现象,你能说是政府暗中支持某领域、某地方这样做吗?这逻辑多么荒谬!
14、“这里北海计划生育对外来人员不管,是当地配合我们外来的人进行‘资本运作’”。计划生育工作是地方根据属地(即户籍人员)管理的,户籍人员如果出现计划生育违规,地方领导包括计生局领导是要负责任的,而外地人的计划生育只能由原籍管。这与“资本运作”没有任何关系!内地不是有一些人到香港去超生第二胎、第三胎吗?这能说明香港“配合”内地人什么吗?
15、市委书记温K华调升是对当地“资本运作”的肯定。实际上,温K华书记原本就是副省级,是自治区常委兼北海市委书记,今年初调任自治区任政法委书记还是副省级,谈不上升职。退一步说,即使是升级,也是干部的正常调动,与什么北海的“资本运作”无关,传销分子把它联系起来,目的很明白,是一种张冠李戴。
16、“69800元投入后,其中45%上缴国税,在工行里扣”。熟悉税务的人都知道,商业银行除了存款的利息税可以在所在的银行里扣外(但都是银行里设有专门的利息税账户,专款划入国库),任何税种银行无权代税务部门扣,而且即使是税务部门扣税,也是有正式税务发票的。这传销分子的“资本运作”肯定无法拿出税务正式发票,除非他们用的是伪造的发票(注意:伪造发票是违法的)。
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传销分子为了迷惑你,把你拖下水,他们的伎俩就是精心策划过、循序渐进,利用国家大的经济背景和与时俱进的漂亮语言,拉大旗作虎皮,用三寸不烂之舌巧舌如簧,蛊惑煽动,花言巧语,以一些挨不着边的事用尽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牵强附会、歪理邪说的东西胡编乱造,借以证明“资本运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面对如此发横财机遇的诱惑,使不少没有较强逻辑思维能力和事物分析辨别能力的人,其心理防线很快被击溃,从而加入到传销阵营中不能自拔!
要知道,一个国家、一个地方,如果有那么多利欲熏心、不劳而获且又招摇撞骗、自欺欺人的传销人员,其危害正如一位曾为多名非法传销构成犯罪者担任过辩护的律师所说:“如果美国想整垮中国,就在中国大力发展传销,保证不出十年,中国必然亡国。”这决不是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