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传销财损失 提醒市民多防范
发布: 2009-04-20 10:18:40 作者: 鸣仁 来源: 云南电视网
4月14号,陆良县中枢镇的王某到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求警方帮其追回被骗的7万多元现金。
据王某介绍,平日他以种田为生,日子也还过得不错。去年8月份的一天,一好友找到王某,邀约他与其到广西省贵港市合伙做服装生意,一同赚大钱。
王某:到那里后,我问你们的服装店在哪里,他们一直不说,只是喊我睡,睡到12点,他们卖回菜来就吃饭,吃完饭后,马上就事先通好电话,有人来洗脑,这个生意怎么做,一年能转多少钱,投资少、风险小,一、二年内能赚到几百万元。然后,带着你逛这里、看那里,一天至少有三个人来洗脑,把图样画给你,哪个级别拿多少钱,怎样拿法,哪个时候拿,然后投资进去。投资进去的钱,第一个月,按照规定的比例返还给你,给你认为还是真实的。
禁不住诱惑的王某随后取钱7万多元入了伙。可一个月后,王某意识到被骗,并向上线索要入伙钱,但上线已不知去向。王某不得已返回家乡,请求公安机关帮其追回被骗的7万多元现金,告诫周边群众不要上当受骗。
王某:希望广大的市民不要上当受骗,不要参与传销,现在我7、8万元拿来不回来,家庭变成一遍散沙,娃娃读书,上有老下有小,抓达不开。
而据警方统计,目前有上百名陆良籍人员被骗至湖南、广东、尤其是广西的来宾、贵港、梧州等地进行非法传销。
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朱剑坤:警方提醒市民,对非法传销,要提高防范意识。对亲朋好友要劝说到位,参加服装、珠宝、海鲜等生意的,一定要在搞清生意真实性的情况下,才能付诸行动,把钱付出。一旦稍微不慎,误入非法传销,在弄清情况下,要立即退出,并且及时到传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