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的骗人伎俩不断翻新
发布: 2008-12-18 12:51:53 作者: 鸣仁 来源: 互联网
◆“人性化传销”
今年1月,李某等人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以“北京中健泰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为平台发展传销网络,会员只需用388元价格购买一份人参等系列保健品即可入会,并享受到公司提供的效益工资、互助奖、重复消费奖、特别奖、福利奖及养老险等六大“保障”。今年4月在台州查获时,发现仅李某的下线人员就达3000多人。
识别:看上去参与这种传销似乎“好处”多多,还很“人性化”。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吃亏的还是入会者。
◆“股票传销”
“新智国际”是一家从事网上远程教育的境外网络营销公司。该公司规定,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年费,即所谓的新智培训网订阅费,就可成为该公司的成员。该公司还自称即将上市,成为公司成员不仅可以配送“海外原始股”,发展下线可享有推荐消费佣金、下线的分红等利益。
识别: “新智国际”利用的是人们对“送海外原始股”的兴趣,实质上还是“金字塔形”按人头抽取佣金的传销。
◆“时尚传销”
温州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贵宾卡、银卡、金卡、钻石卡四个级别的会员制,与社区、区、市、地区、省级五个级别健康会馆制的模式,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形式,进行肽产品的推销活动。
识别:收入会费是传销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但现在不少传销组织很“聪明”,想出各种条件很诱人的新方式,诱骗人们入会。
◆“网络传销”
台州有一传销团伙从2005年开始就以开展“易商国际”电子商务的名义,承诺交390元成为普通会员后,就可以轻松建立自己的网站,并享用教育、购物等服务。若发展两名普通下线会员,即可获得200元的奖金回报。会员分普通、银卡、金卡、钻卡四档。今年2月案发后,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识别:网络传销以“电子商务”、“投资基金”和推销“虚拟空间”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实际上是“拉人头”传销,但方式更加隐蔽,传播地域更广,社会危害性也更大。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地等,否则工商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鼓励举报传销活动,对有功人员将根据规定最高给予罚没款入库数8%的奖励,单个案件奖励最高可以达到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