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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直销——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

发布: 2008-11-25 11:11:22    作者: jpgv   来源: 中国直销网  

      虽然直销可说是最先进的商品营销方式之一,但是,人们并没有真正客观公正地去了解直销,这就让一些奸商有了可乘之机。自从我国1998年4月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后,非法传销人员开始借用直销的名义。打着直销的幌子,以非法传销的实质继续行骗,牟取暴利。所以,至今商业界对直销的定义一直没有定论。同时,也让人们对直销产生了诸多误解,甚至到谈直色变的地步。直到2005年9月1日,在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才首次对什么是直销?作了明确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那么,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究竟如何区别呢?


       区别一:产品是否货真价实。直销的精髓在于以最快的方式销售货真价实的产品。直销企业是以优质的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以销售优质的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价值与价格严重偏离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总之,不管你是什么销,脱离了货真价实的产品,任何再诱人的奖金制度,总是难以取信于人!


       区别二: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利润和奖金,来源于销售货真价实的优质产品所获得的正常利润。直销企业的直销员在参与直销时无需交付任何高额入门费,只要求直销员选购一些货真价实的产品,经过亲身体验后再推荐销售给其他消费者,从中获得相应的报酬。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些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劣质产品为变相交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并鼓励参与人员以什么“善意的谎言”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最终骗了别人,也骗了自己。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融资行为。


        区别三:奖金分配制度是否透明,是体现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在透明的奖金制度下,每位直销员只能按其个人在一定代数限度的销售网络中所产生的销售利润计算报酬,由公司从销售利润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无代数限制提取下线收入。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无代数限制提取报酬。


        区别四: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让参与者在种种压力下感到身不由己、不能自拔。并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迫使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其实,直销和传销本是同出一脉,传销(多层次直销)也是直销的一种。都起源于美国。也都只是一种分销方式,其本身没有任何恶意。两者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有的人在理解和应用它的时候,把它当作骗人的利器,从而演变成非法传销。我们谁都不敢保证,在传统的营销方式中,没有人利用传统的营销方式,玩骗人的把戏!就如科学技术本身没有错误,只是好人把它用于造福人类,坏人却把它当作害人的武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在传统的商业行为中出现过欺诈现象,我们就永远不买东西了,关键是我们怎么去选择;我们也不能因为科学技术可以用来害人,我们就不学科学、用科学了,关键是我们怎么利用。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以一种冷静平和的心态和客观公正的眼光来看待我们身边的直销商。因为,直销也是一门正当的职业,如果一味盲目地排斥他们,甚至歧视他们,显然并不是对他们个人的误解,而是对整个直销行业的无知!


       尽管直销历经风雨、几经波折,但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它凭着特有的优势,有着不可估量的生命力。只要你肯站在客观公正的高度,擦亮你的双眼,去审视直销,分清什么是害人害已的,什么是利人利已的,再加上你的辛勤耕耘,它必将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关键词:直销非法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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