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布吸纳会员 小心落入传销陷阱
发布: 2008-10-14 17:26:21 作者: 常健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
以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销售互联网学习网址等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吸纳会员,实施变相传销活动。
典型案例
2006年12月份,徐某向张某等介绍了一个网址:www.E××t.com,名为“电子基金”,进入后就可投资。徐某声称,运作方式是,投资人将一定数量的人民币换成美元后,交给徐某由他汇往上家,即可每天获得一定金额的返回收益,具体返款是从投入资本的第二天开始返还,共返50天,最高可达300%的收益。如能发展下线,还能享受下线所投资金额的8%至15%的奖金。通过这种方式,徐某发展了多人购买该“电子基金”,投资总额达到60余万元,从而使多人上当受骗,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
案件点评
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犯罪分子一旦意识到其罪行即将暴露,大多立即卷款逃跑。
■警方提示
对于网上的信息务必要保持清醒地认识和极高的警惕性。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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