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多起传销案件被查处
发布: 2007-03-31 00:00:00 作者: 黄 劼 来源:
记者从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会议了解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去年全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3500余件,取缔传销窝点2.99万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60余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22起、2111人。
据介绍,在打击传销方面,一年多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做的工作有: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视,多次进行专门部署。地方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实行了一把手负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的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金额巨大的传销大要案件。
二是推动建立完善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为打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传工作格局。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打击传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东、云南、山东、湖南、重庆等多个省(市)政府在工商机关的建议和推动下,专门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重点地区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14个重点省(区、市)中,11个省、区已经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分地区已经充分发挥机制作用,有力推动了打击传销工作的开展。
三是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成果,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了打击传销信息通报、联合督察、联合办案等制度,在贵州、北京、山东、上海等地先后召开大要案件协调会,提高了执法效能;与教育部建立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机制,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议下,教育部已将打击传销写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要点。国家工商总局设立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公布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举报电话和邮箱。各级工商机关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移交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协作。
四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对两个条例的认识不断加深,防范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大力宣传两个《条例》。下发了宣传通知,部署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五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开展直销监管工作。积极协助审批,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按照条例规定,五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开展直销监管工作。积极协助审批,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按照条例规定,在审批许可阶段,商务部将征求国家工商总局意见。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协助商务部,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加强建章立制,保证直销监管及时到位。在商务部批准直销企业后,国家工商总局及时转发了商务部关于批准直销企业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监管。国家工商总局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开通了规范直销禁止传销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申请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引导他们依法从事直销经营活动,要求企业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修改制度,加强对分支机构、店铺、服务网点等部门的管理,对直销培训员、直销员业务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招募、计酬、培训、退换货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加强对外交流。2006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先后接待雅芳、安利、美国(中国)商会、美国犹他州政府等来访,通过交往,增进了彼此间的理解,为直销市场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