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 重拳打击三类传销
发布: 2005-10-03 00:00:00 作者: 刘浏 来源:
《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在即,昨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为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做好直销市场的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贯彻实施〈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年底之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
据介绍,当前,以“拉人头”欺诈为主要形式的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恶劣,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年底之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各地工商机关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地区,组织全面清查。确定本地长期活动、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组织,进行挂牌督办。对跨地域的传销活动,组织统一查处。对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企业,坚决取缔。对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等违法活动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为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据介绍,当前,以“拉人头”欺诈为主要形式的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恶劣,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年底之前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和利用互联网传销。各地工商机关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地区,组织全面清查。确定本地长期活动、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组织,进行挂牌督办。对跨地域的传销活动,组织统一查处。对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企业,坚决取缔。对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等违法活动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为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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