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梁进海讲打击传销活动
发布: 2005-10-02 00:00:00 作者: 李昕 来源:
问:传销活动在我市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活动方面的工作怎样﹖
梁副局长:传销活动在我市一定范围内存在,传销者主要是以同学、老乡、亲戚、朋友、战友为下线,以招工、介绍工作等形式将他们骗到江门,然后对他们进行反复劝说,并以高额回报为承诺,要求他们加入传销组织。通过反复的“洗脑”,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经不起利诱,就打电话回家,以交纳培训费、押金,或者说自己损坏公私财物、入院治疗等为借口要求家人汇款3000元到10000元不等到指定银行帐户,交纳所谓的入会费用。
对不愿意交纳入会费用的,传销组织通常采用威逼利诱,甚至采取殴打、诈骗、非法拘禁等不法手段迫使受害人向家里打电话索取金钱。有的传销人员还直接向受害人家属打电话说,受害人出了车祸,生命受到了威胁,等等,要求受害人家属直接把款汇到指定的帐户,造成受害人家属发生心理极大的恐慌。
市政府对打击传销活动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对传销活动的打击也是不遗余力的。传销活动主要由工商部门查处,公安机关对传销活动中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查处。在工作中,我市公安机关对不少不明真相,被骗至江门的青年进行了解救,也对一批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提醒将要步入社会的学生、退役军人、暂时待业的青年朋友,对传销活动要有一定的警惕性,不要有一夜暴富的心理,轻信传销人员的花言巧语,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