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抓实抓好——访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
发布: 2007-01-02 00:00:00 作者: 中国工商报 来源:
“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肯定,是对工商执法人员的鼓励和鞭策。周伯华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工商系统继续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力度,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营造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我们一定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告诉记者,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直销监管局认真组织学习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将深刻领会、积极贯彻会议精神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
“传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张辉局长表示,“2007年,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将以反欺诈、保稳定、促和谐为己任,紧紧围绕总局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部署,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做好工作。”
张辉介绍,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工商机关将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尤其要集中全力阻止传销向农村蔓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传销进校园。各级工商机关将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加大对严重违法者的监控力度;会同公安、通信、人民银行和金融管理、教育等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加大对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省(区、市)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她说,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将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地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一道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张辉说,在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方面,工商机关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从变更登记、直销活动、直销员招募、直销培训、信息披露、计酬制度、信息报备、退换货等8个方面做好工作。各地工商机关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查处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行为,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同时,继续依法协助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她说:“今年,我们将着手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信用建设,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要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应急反应机制,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提高规范直销的执法效能和水平。”
张辉说,在宣传方面,工商机关将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典型案例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与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大型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好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对直销、传销的基本概念和辨别方法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震慑传销分子,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
张辉介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对其重要性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的同时,还要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案例分析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经过全系统同志的共同努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沿海和中心城市,打击传销取得了新进展。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想取得工作的新成效依然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如何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是关系到今后打击传销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谈及下一步工作,张辉深感责任重大。
张辉说,传销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反映多领域的利益冲突,涉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消除这种违法现象,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不是一种手段、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要从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才能干好。创新机制和制度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工商机关要加大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力度;要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新闻宣传单位的密切配合协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防止传销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强化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渗透力。 (中国工商报提供)
“传销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张辉局长表示,“2007年,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将以反欺诈、保稳定、促和谐为己任,紧紧围绕总局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部署,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严格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做好工作。”
张辉介绍,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方面,工商机关将继续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尤其要集中全力阻止传销向农村蔓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传销进校园。各级工商机关将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加大对严重违法者的监控力度;会同公安、通信、人民银行和金融管理、教育等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加大对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省(区、市)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打、控、防”工作体系。她说,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将召开现场会,介绍推广地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一道对各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张辉说,在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方面,工商机关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从变更登记、直销活动、直销员招募、直销培训、信息披露、计酬制度、信息报备、退换货等8个方面做好工作。各地工商机关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查处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行为,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同时,继续依法协助做好直销企业审批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她说:“今年,我们将着手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信用建设,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的研究起草工作,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要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应急反应机制,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提高规范直销的执法效能和水平。”
张辉说,在宣传方面,工商机关将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以《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典型案例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与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大型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好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对直销、传销的基本概念和辨别方法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提示警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震慑传销分子,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
张辉介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对其重要性加深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的同时,还要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案例分析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经过全系统同志的共同努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沿海和中心城市,打击传销取得了新进展。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想取得工作的新成效依然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如何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是关系到今后打击传销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谈及下一步工作,张辉深感责任重大。
张辉说,传销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反映多领域的利益冲突,涉及体制、机制、政策、法律、观念等多方面的因素,消除这种违法现象,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制约,不是一种手段、一个部门所能做到的。要从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才能干好。创新机制和制度是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工商机关要加大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力度;要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新闻宣传单位的密切配合协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防止传销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强化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工作的渗透力。 (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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