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要求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和规范直销工作
发布: 2007-02-01 00:00:00 作者: 天府早报 来源:
天府早报讯(记者 李正勇)今年,我省打击传销活动将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等传销行为,打击中要体现“严”;对于传销违法和直销违法行为,应该区别对待,在规范直销方面突出“帮”字。昨(10)日,四川省工商局“打传办”相关负责人在全省直销监管会议上,对今年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作出了上述要求。
2006——端掉88个传销窝点
据介绍,在去年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过程中,全省工商局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
网络为依托,加强了对传销活动高发区域的巡查和监控,特别是强化了对出租屋的监控,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
去年全省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7件,比2005年下降15.63%;取缔传销窝点、场所88个,驱散或遣散传销人员5762人,刑事拘留32人。工商部门还先后与辽宁、广西等7个省、市工商部门发送“商请打击传销函”,及时通报相关线索,协助其他省市打掉传销窝点100余个。
2007——治理传销“打”当先
在部署今年打传工作时,该负责人称,四川被国务院列为传销重灾区,今后将严厉打击,力争早日取掉重灾“帽子”。今年打传重点仍是“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传销、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等行为。严厉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要建立线索发现机制、信息沟通机制、日常监管机制、处置应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教育预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七个机制”。
打击传销工作要贯穿一个“严”字,即严格监管、做到打防结合、露头就打;要对成都、广元等10多个曾经发生较大规模传销活动的地区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
规范直销“帮”为首
对于直销监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直销工作,应该与打击传销区别对待,要贯彻一个“帮”字,要帮助直销企业贯彻《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的3个配套管理办法。要区别对待企业出现的问题,只要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属于初犯情节轻微的,可以采取“行政约见”、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方式处理。
但是,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以及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等行为,则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2006——端掉88个传销窝点
据介绍,在去年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过程中,全省工商局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
网络为依托,加强了对传销活动高发区域的巡查和监控,特别是强化了对出租屋的监控,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
去年全省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7件,比2005年下降15.63%;取缔传销窝点、场所88个,驱散或遣散传销人员5762人,刑事拘留32人。工商部门还先后与辽宁、广西等7个省、市工商部门发送“商请打击传销函”,及时通报相关线索,协助其他省市打掉传销窝点100余个。
2007——治理传销“打”当先
在部署今年打传工作时,该负责人称,四川被国务院列为传销重灾区,今后将严厉打击,力争早日取掉重灾“帽子”。今年打传重点仍是“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传销、假借直销名义进行传销等行为。严厉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要建立线索发现机制、信息沟通机制、日常监管机制、处置应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教育预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七个机制”。
打击传销工作要贯穿一个“严”字,即严格监管、做到打防结合、露头就打;要对成都、广元等10多个曾经发生较大规模传销活动的地区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
规范直销“帮”为首
对于直销监管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直销工作,应该与打击传销区别对待,要贯彻一个“帮”字,要帮助直销企业贯彻《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的3个配套管理办法。要区别对待企业出现的问题,只要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属于初犯情节轻微的,可以采取“行政约见”、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方式处理。
但是,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以及直销活动中的欺诈、误导等行为,则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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