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发布案情通报 高三毕业生要谨防传销
发布: 2009-08-18 22:47:08 作者: 鸣仁 来源: 新华网
高考结束后,高三毕业生进入了一个相对轻松又非常复杂的时期。由于高三毕业生社会经历浅,自我控制能力差,毕业后学校不管、家长放松监管。无锡警方日前提醒广大毕业生,要防范5类陷阱,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利用上述陷阱进行行骗,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招生陷阱 高考之后,大部分学生渴望进入高等学府学习。针对学生及其家长的这种心理,骗子往往设置4类陷阱:一是名校变民办。骗子通常许诺可以让高三毕业生到名校学习,但在接受关系费、赞助费后,却将学生安排到招生条件比较宽松、通常只要填表报名交纳一定学费即可入学的民办高校学习;二是艺校变艺班。骗子以上艺术类院校为由,吹嘘通过找关系可以帮助考生轻松入校,骗取高额的好处费和学费,最后将学生送进私人开办的艺术辅导班;三是“军校”特招。骗子以部队首长亲属、朋友的身份自居,或者干脆自称高级军官,谎称手中握有某某军校的特招生名额,在收受钱财后溜之大吉。四是“点招”吸引。骗子利用考生和家长对试点高校“点招”政策不了解,以帮助学生取得点招名额为名,实施诈骗。
招工陷阱 一些农村考生成绩较差,对升学不抱希望,往往取得高中毕业文凭、在高考之后即外出打工。针对这一点,骗子常常以职业介绍所、职业中介人名义设置3类陷阱:一是收费不介绍。骗子选择一处地方,收取毕业生高额打工介绍费,说定时间,但在到时间之前一走了之;二是预留试用期。承诺给予高薪,但有试用期,以试用的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在试用期结束前让其离开;三是收费不合理。往往收取各种费用,如风险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网络陷阱 青少年是最大的一群“网虫”,高三毕业生则因已经毕业最有机会上网。网络是一个信息的宝库,同时也是一个信息的垃圾场。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多为聊天、玩游戏、结识网友,对是非的辨别、对非法网络信息的抵制能力相对较差。为了寻求刺激,有的甚至专门跑到网吧浏览淫秽色情信息,沉迷网络色情。一些游戏机业主、网吧业主、娱乐场所业主也抓住“时机”,为高三毕业生提供方便。
“哥们”陷阱 现在的高三毕业生多为“90后”的青少年,生活条件较好,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反常的需求心,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而高中毕业正是教育管理上的“放羊”状态,容易交上不三不四的朋友,成天成群结队,信奉哥们义气,以致其中少数人为“哥们”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违法犯罪。
传销陷阱 骗子往往以高三毕业生的亲朋好友、老乡面目出现,利用其不成熟的心态,一方面讥笑高三毕业生已经毕业了还不能为家庭分忧,一方面鼓吹利用等待录取通知的时间就能赚到大钱,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进行诱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