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执照,是捡了芝麻还是丢了西瓜?
关键字:网店执照 芝麻 西瓜
很好很强大!据《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53亿人,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其中,目前的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已经达到6329万人,有25.0%的网民青睐网上购物,跻身十大网络应用之列。
很X很暴力!北京工商近日出台了一个叫做《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的条文,具体意思是:从2008年8月1日起,如果想在网络上卖东西,敬请登记注册,否则不允许交易。业内人士预计,“网店”营业执照注册先以北京为试点,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一时间,“扼杀卖家积极性”等各方言论使这一新政处于舆论的“俯卧撑”当中。
原因在于,如今在网上开个小店,已经不仅是时髦好玩,而且成为很多人谋生的手段、创业的起步点。淘宝十大网商之一、身残志坚的张云成兄弟就是一例。(《新华商》08年1、2月合刊《引爆财富第六波》专题P20有案例报道)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淘宝网”一家网站就已经为社会提供30万个直接就业机会、6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整个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就业岗位则在上百万个以上。而且电子商务提供的就业岗位具有特殊地位,能帮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获取生存权与自尊。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最近在“解放文化讲坛”上肯定了网商推动就业的模式,他说,当下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就业问题,网络平台让创业、就业的门槛更低,惠及更多人,更好地解决了公平问题。
如果说电子商务有什么与其他商务模式真正的不同点,那就是方便而低成本的交易模式,这对创业阶段既缺资金又缺经验的新人来说尤为关键。就拿其中的C2C模式来说,如果一个下岗职工或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想在网上开家小店,在《意见》出台之前,他先期只需要投入网店的建设,上传些文字和图片即可开张,费用和时间上的支出都非常有限。如果按《意见》的规定先去办照,费用上的支出增加先不说,单去主管部门跑手续所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就足以令不少创业者“知难而退”。这无疑会增加就业市场的负担,其结果是创业者和政府都不愿意看见的。
曾几何时,我们有一句话经典政治语言,叫做“一抓就死、一放就乱”。作为网络经济代表的电子商务,放手让其发展还来不及,如果这时候就打算眉毛胡子全给抓起来,估计弄死这种交易模式还是会很快的。
正如电子商务专家、《财富第六波》作者之一刘勇军所言,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遇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历史机遇:互联网这一革命性的工具已经开始普及并得到广泛利用。在此背景下,网店可以极大地减少建设和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可以极大地激发国人利用这种资源创业自强的动力,充分地利用闲散的资源。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虽然无可厚非,但很显然,用对待实体店的监管方法来对待网店可能会导致“捡了芝麻丢西瓜”,得不偿失。毕竟,网络无疆域,现阶段所谓的这个《意见》可控性不高。千万别光盯着创业者的孔方兄,把他们吓得退出了市场,实际上是将很多潜在的“马云”扼杀在梦想的摇篮中。
其实,网店虽小,数量却大,发展迅速,理应纳入监管的轨道。只不过,纳入的时机与方式,还有待细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