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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直销杂志首页 >> 新论坛-新专题 >> 洗牌在即:电子商务面临征税压力

洗牌在即:电子商务面临征税压力

2008-08-25 23:25:44  作者:王永岭  来源:新华商  点击:
关键字:洗牌 电子商务 征税压力

      引言:    

      电子商务是一种交易方式,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无论是线上线下,只要达成了交易就应纳税,否则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避税,而资本通过网络进行国际流动,也将导致大量税收流失或转移,更有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与税收空白进行洗钱活动,造成这个行业一定程度的鱼龙混杂局面。在刚刚过去的“两会”上,民建中央委员们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提案。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众多采取观望态度的网上商家来讲也是喜忧参半。商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聂林海在第三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大会上表示,商务部计划在6月发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而这将有可能成为中国首例网上交易的相关法规。随着各项规范相继提上日程,一场行业洗牌已不可避免!

 


势在必行:税收制度直指电子商务

      两会上,民建委员们表示,必须根据电子商务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税法,将电子商务涉及的内容写入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商务适用的税法、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电子商务行为税收征管的界定标准等等。

      据悉,2007年全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总成交额达到594亿元。仅淘宝网一家,其用户数在2007年就达到了5300万人。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家胡钢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此前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目前的情况。“网上交易类的网站最早是为了给普通用户交换闲散物品而设立的场所,后来演变到个人用户在平台上出售很多商品,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交换了,是很有规范必要的。”

      据“3·15”期间市工商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非现场购物已经成为2007年十大投诉热点之一。3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对网上开店办照的具体适用范围予以细化,其中将进一步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等情况可不用办照。而早在去年12月1日,《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开始实施,北京市率先规定网上经营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被称之为电子商务监管中的北京模式——个人网店牌照制。然而,当时的条例中对于如何办照,和具体谁需要办照都没有具体界定。


操作难点:盈利标准尚难评判

      由于征求意见稿中说明“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不用办照”,因此在此份征求意见稿中,讨论的最大焦点便是如何判断网上开店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以及其销售是否盈利。

      在淘宝网上开店,是置换自用物品还是以盈利为目的不需经过审核,只需要卖家自己选择项目填写即可,淘宝网不负责审核工作,因此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在目前还不好界定。国内另一C2C网站易趣网则认为,目前很难界定网店属于营利或非营利,而且网上开店多数以小卖家为主,那些同时销售自用物品和新商品的网店是否需要办照,也未有清晰的指示。

      北京市工商局特种商品交易处处长王靖表示,对个人网店如何界定盈利,主要依靠交易双方来识别,以购买者能承受的价格为前提,购买者最好索取购物凭证。如果个人开网店出现盈利又没办照,经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将按无照经营查处。

      除了是否要办执照,网上开店是否要纳税也一直是这些年最具争议性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个人网店征税监管还是空白。有专家指出,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提上议事日程是势在必行,可怎么收税目前尚存疑问,另有网友对此的建议是,“应该按支付宝上的来往金额交税,这样可以避免有的人炒作信用,也可以避免大家都争着低价出售商品”。

      另有专家分析,从目前网上开店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个人的销售额是达不到起征点的,所以看上去不缴税的原因,其实不是网络交易不需要缴税,而是交易额没有达到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对一些销售量大、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纳税人,应该认真对待纳税问题。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还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尚存争议:网上开店将设准入门槛

      小马在网上开店已有3年的时间,低价一直是他的销售手段。“在网上卖东西就应该是低价,如果和实体店铺一样的话,也就没什么竞争力了。”他说道,“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经营着自己的网店,并没有其他的工作。如果采取税收制的话,今后可能还会另做打算。”邢小姐对此也有类似的看法,“网上购物足不出户很方便,而且拼的就是价格。如果你的东西价格高,谁会买你的呢?我们都是靠薄利多销来实现利润的积累,一旦成本上去了,可能很多人都不会在网上开店了”。

      虽然有人担心,但也有人期待。名叫“KIMI”的网友是逛网店的常客,他说:“办执照就肯定要考虑交税的问题,虽然会造成很多卖家经营成本的提高,但至少信誉上能得到保证。我曾在网上也买到过假货,吃了不少亏,如果店家办了营业执照,以后我上网买东西就会更放心了。”

      还有网友表示,只搞个支付购买信誉度评价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应该有一个售后信誉度评价,得建立一个强制赔偿机制才是真真正正解决网购的信用缺失,为老百姓搞活经济,双方得利。

      胡钢认为,如果按照现有的税法法规来针对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进行征税,操作难度很大,比如管辖权认定、纳税主体界定、商品来源地确定、个人交易行为界定等等。不仅如此,关于网上交易收税不能单单依靠简单的工商登记,后台关于注册渠道、人力、财力等投入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登记和掌握网上交易者的个人信息。

      个人网店牌照制提出要求互联网经营者办理执照就是为将来收税迈出的第一步。然而,一旦启动征税程序,可能也将对个人网店形成不小的冲击,有些小规模的网店可能面临着退出C2C市场的可能。

 


谁是赢家:是规范也是挑战

 

      电子税收制度的建立是电子商务的必然趋势,即使目前存在的操作难点巨细不一,一时难以一一盘点,但很清楚的事实是: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建立必将带来行业准入门槛的抬高,从而使一部分实力较弱的从业者失去进入行业的机会,并可能带来部分经营者的危机,从而丢失一定数量的消费者。以牺牲一批不具竞争力的小店铺的生存机会为代价,这样的牺牲是否必要?当一个行业踩着相对弱势群体的尸骸往前走的时候,是否该为他们鞠一把同情的眼泪?还是奉行市场不相信眼泪的竞争规则,举着“任何改革的步伐都必定要淘汰一批弱者”的信念大旗坚定地往前走?

      一个行业的发展壮大在某个阶段往往要以牺牲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要获取更大的发展动力,弱势群体的利益往往成为行业前行的奠基石。那么小规模店主群体是网购领域的弱势群体吗?据行业统计,事实上小规模网店的数量和营业总额占据行业的绝对主体地位。在规范税收监管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对行业发展的消极影响是主政者面临的最大考验。大浪淘沙,适者生存,对大小商家来说,商业竞争的游戏规则原本如此,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英雄。这其中的阵痛,以及随之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不可避免。有所预料,才能让各自有所准备。

      行业规范化的同时还将给网上店铺带来更大的挑战。如何经营,如何使自己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在税收制度的监管下全面转型,提升价格的同时,以提升信誉度、美誉度、提升服务等竞争手段来吸引消费者,使消费者给予一以贯之的支持,是网店与商家最需考虑的问题。

 


笑在最后:消费者是否真正受益者?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出台到底能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立税的目的首先在于行业的规范化与堵住国家税收的漏洞,但消费者的受益无疑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方面。在这场即将到来的大范围行业洗牌中,网上店铺的消费者是否会成为真正的受惠者?笔者认为,只有消费者的认可,才是一个行业能够长期存在并良好发展的保障。是否能让消费者享受到与从前相同或者更多的便利,满足他们越来越多元化的需求,这是接下来亟待证明的。

      税收制度的建立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恶性竞争,网上开店准入门槛的抬高使网店经营必定更加注重商品的品质与服务。网上购物被一再诟病的地方在于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来自进货渠道的一再降低成本,从而导致部分商品品质与服务的不能保障。价格战决不是企业生存和壮大的制胜法宝,这一着险棋可能暂时挽救一个企业,但也可能葬送一个企业甚至行业。

      然而,失去了一部分小店铺经营者的参与,一定程度上是否会削弱网上经营多姿多彩的特征?小店铺经营者数目的减少可能带来更多较有实力企业或商家的合作经营,接下来是否会引发在未来的网店行业一定程度的垄断化经营,从而削弱网上店铺的自由竞争状态与多元化经营特点?还是更大的经营商家将集中智慧把电子商务带进又一个春天?

      既享受到货真价实的商品质量又享受到贴心的服务才是消费者的真正意愿。然而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消费者的需求众口难调,他们有各取所需的意愿与自由,以失去了一定的商品选择面与低廉的价格换来商品质量的相对保障,是否所有消费者的意愿?

      一系列的疑惑与难点不是问题,如何以科学的决策机制建设合理的行业税收体系以平衡各方利益需求是大问题!

      任何一个行业的成长与成熟都必定是路漫漫而任重道远的。即使税收制度建立起来,要完善、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仍然不少。在任何一个事物的面前保持住清醒和理性才最重要。我们拭目期待电子商务税收法案的出台给我们秀出的是一个让人惊艳的面孔。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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