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通”骗局:传销打着媒体广告名义
发布: 2009-07-16 08:46:47 作者: 徐志强 郭建龙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春节后,广告商人王飞(化名)突然从朋友处获悉了一个投资的方式。
“当时的经济环境并不好,不管投资股票、基金还是期货都不保险,而投资世界通则显然是一个比较划算的方案。”
根据该方案,王飞只要交4496元就可以成为世界通公司的零售经销商,这个身份能够让他以9折的优惠价从世界通公司购买一款世界通软件,并以全价卖出去,该软件的价格是999元。“也就是说,一份软件能够给我带来100元的收入。”从形式上看,完全是合法的软件买卖,“我只是用批发价购买,再按零售价卖出而已。”王飞表示。
同时,由于这款软件是广告软件,只要每天按时点击软件上的广告,就可以获得收入。今年春节,王飞最先交纳4496元购买了 5份软件,通过点击这5份软件上的广告,每天就可以获得15元的收入,一个月就是450元。仅仅这一部分收入就能够让王飞在10个月内返本,以后的收入和零售的钱都是赚的。“所以,这明明就是一种投资,一种资本的保值方式。”做过广告的王飞对此深信不疑。
王飞告诉记者,从今年1-6月都拿到了钱,但他没有透露具体数字。
然而,7月初,每天都按时点击广告的王飞却突然发现世界通的网站(http://lwll.net/)无法打开了,仍然没有返本的王飞连忙向其他的代理商打听,得到的回复结果却是:世界通是一个传销公司,他在不知不觉间卷入了一场庞大的传销活动。
“这不可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飞还一直在强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批发零售生意,可以为他的资金进行保值,他还认为这种模式可以“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世界通解决下岗、失业问题。”
“现在确实不能加入代理了,我们现在正在申诉,等待结果。”7月15日,北京一家世界通的代理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不久之前,世界通遭到了相关部门的调查,目前其网站已经被关闭,但一些代理商网站仍可以打开。7月14日,江苏镇江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世界通的案子正在侦查之中,等最终定案后将会向外公布。当地也有不少世界通的受害者。
据报道,湖南省工商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世界通”,国家工商总局已明确其传销身份。7月15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对方表示如有公告会即时公开,现在还没有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看广告赚大钱?
世界通是一个所谓“在家看广告就能赚钱”的软件,自2008年起,这款软件的代理在国内多个省市疯狂蔓延,其风靡的背后是一般人难以抗拒的驱动力:高额的利益回报。
按照世界通的宣传,通过这个软件,用户可以同时在电脑或手机每天点看至少30条DV视频广告,每条广告可以收益1毛钱~1元钱,一张卡每月最少90元的收益;“看广告有钱赚,每天花1小时看广告,月收入2700元,花两小时看广告,月收入1.8万元”;“这是一款不亚于比尔•盖茨微软系统的“高端软件”,公司将成长为不屑与马云比肩的3G电子商务界中潜在的“霸主。”
这在样的诱惑之下,世界通在全国大肆发展各级代理商,各级代理商可以以一定的折扣购入一定数量世界通软件卡,取得代理权和销售权。
根据世界通的代理规定,一张卡上999元,零售经销店可以以4496元一次九折购 5张,三级代理商可以八折即23960元购入30张软件卡;二级代理商可以以七折即13.986万的价格购入200张软件卡,一级代理商可以以六折 89.91万购买1500张;县级、地级市和特级市等区域代理商分别可以以六折购买5000张、15000张赫30000张,并且每张可以获得60元的补贴,但区域代理商目前暂不开放。
成为区域代理商之后,可以给代理商区域返利,由销售职能逐渐变成管理职能,管理各地区域把销售展开。
据世界通网站的描述,从2008年初起到2009年6月底,已拓展市场三十多万,包括东南亚国家、港澳台地区及新疆、内蒙、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代理商家及近五百多万的终端用户。
如果真能按照这种模式通过看广告收到钱,世界通代理商自身看广告就能实现惊人收益率颇高,零售点4496元的投入在5年后能产生22504元的纯利润,一级代理商89.9万元的投入在5年后能产生690万元的纯利润。
这种“听起来很美”的生财之道自然让人想起了传统的庞氏骗局。这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特征便是以高资金回报率为许诺,骗取投资者投资,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去偿付前期投资者的欺骗行为,传销大部分便是采取这种原理。
然而,世界通却依然在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建了可观的代理网络。据记者在网络上的搜索统计,包括报纸、电视台在内的多家国内知名媒体以及网络媒体都曾报道或刊登过世界通的广告,而在许多网络论坛中,推销宣传世界通的帖子也比比皆是。
“当初之所以加入,也是因为看到了这么多报道,同时世界通还频频在一些慈善和晚会上亮相,让我觉得这样一家公司应该是保险的。”王飞说。
另一个让王飞放心的是作为广告人的他对新兴手机媒体的信心。由于世界通的广告可以通过电脑,也可以通过手机点击,这个模式被包装成了在新兴的手机无线流媒体方面最具有开拓精神的商业模式。“我已经在广告行业内干了5年半,根据我的判断,这个模式是可行的,利用庞大的手机用户数量,会对广告客户形成强有力的吸引力,最终会证明无线互联网广告拥有非常强的生命力。”
根据他提供给记者的数据,参与世界通的人数已经高达500多万,其中负责代理软件业务的也高达30多万。这个庞大的数量给他了最后一层安全感。
跨媒体的超级梦想
王飞最放心的地方,也正是世界通“画饼”的核心,其向外宣称,该软件能通过手机、PC把广告发送到终端客户,当一个人每天可以通过收看广告一条,每条挣到1 角到1元钱时,可能形成一种主动观看广告的行为,当这个行为形成产业链的时候,这个产业模式就诞生了,更重要的是让广告商找到了资讯发布的平台,而投放宣传的过程中,可以把其中一部分广告收入,结算给看广告的用户。世界通认为,自己身跨电信增值、手机传媒以及B2B、B2C等多个业务。
然而,这个饼也正是世界通被外界质疑的重点。
根据世界通的规划:2007—2008年,全力打造终端用户数据库信息系统:以传统代理分销市场体制,快速建立分销网络,拓展中国大陆、东南亚市场,并运用有偿广告收视回馈的终端促销方式,全面普及世界通LINK WORLD流媒体软件,建立庞大LINK WORLD终端用户群体;2008.11—2009年,全力推广手机无线流媒体广告经营业务:建立大型数码经济商务门户网站(全球排名力争进入前50位,中国排名力争进入前10位),进一步开拓LINK WORLD流媒体软件全球终端用户群体,完成对欧美市场的渠道建设与市场推广,正式启动并全面推广LINK WORLD手机无线流媒体广告业务,引进广告发布商,为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做好充分的准备。
2010—2012年,在纳斯达克上市,全面实现B2B、B2C、C2C掌上电子商务交易功能,缔造手机无线流媒体终端增值服务、无线流媒体广告业务、手机无线掌上商城与网络商城、网络化电子商务管理等多个项目一体化的全球知名数码经济商业王国。
但是这样的雄心壮志之下,似乎都是在靠“水中月和镜中花”在支撑。
按照世界通所言,收入的根源来自企业广告主或者广告商的投放,但实际上真正在上面投广告者寥寥,其中 很多广告都是2007年左右甚至早前的电视广告,所宣传的产品也有许多已经退市。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点击广告的用户返回费用,只能靠更多的代理和终端加入,以他们新交的钱来返回。
在这种情况下,世界通引入了一种叫做“通币”的虚拟货币,“通币”和人民币的比值是1:1,但当用户提钱时,就需要支付8%的手续费,不过,代理可以选择从下级代理商收取人民币,然后用自己的“通币”帮他支付“购卡费”,这也是王飞除了打折利润外想从中赚取的部分,但是当越来越多代理商选择以通币方式留存时,世界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一个虚拟银行。
除了利润来源这个疑点,按照世界通网站的信息,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是总公司,并且在深圳地王大厦写字楼有代理国内业务的分公司。然而,当记者7月15日中午来到地王大厦6105室时,这家名为“海南世纪通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已经上锁。据附近公司人士介绍,7月初这个办公室就已经上锁。记者拨打了所留的深圳分公司的手机联系方式,但都已经停机,其余的都是QQ联系方式。
在一家名为“世界通招商网”上,上面介绍了查询公司工商注册的方式,并指引到了一个http://www.szgsinfo.com.cn的地址,然而这与深圳市工商局的官方网址不同,并且上面并没有显示ICP备案信息。
此外,记者发现,在世界通官方网站无法打开的情况下,7月以来网上出现了一家“我爱世界通”的论坛,上面继续在发布世界通的代理信息,但仍没有留下电话信息。
是否传销?
对于世界通这种形式的代理销售软件模式,究竟是否属于传销,相关部门目前尚无明确的通知,而业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
根据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个人推荐个人才叫传销,代理商推荐代理商并不能定义成传销。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向记者表示,这家公司的行为与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的很多特征比较相似。“虽然传销对象的名义是代理商而不是个人,但此类名义上的变更并不能改变绝大多数加入者个人身份的本质,只说明其形式更加隐蔽而已。”
一位对直销行业长期研究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世界通与一般的传销还是有所区别。首先,世界通的代理商提成也可以看做是正常的激励机制,实际上,普通的软件代理商也是靠从制造商处拿一定的返点获取利润的。
其次,世界通宣扬的是一种广告模式,并非如同普通传销一样只卖产品,如果世界通的广告收入真的能够支撑它的利润,就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直销模式,甚至可以归入到直销的精华中。“由于《禁止传销条例》的模糊性,很难做出很准确的判断。”
然而他认为,世界通拉人头卖软件的方式仍然很像传销。
“最重要的,要看这个模式是否能够持久维持。”他表示。一般的直销方式虽然也发展下线,但因为其产品本身有价值,厂商能够维持长久的经营而不崩盘。而由于经济形势不好不可能卖出这么多广告,前期运营主要靠发展下线卖软件维持,形不成稳定经营模式。“在现在的运营下,很明显带有靠后加入者买软件的钱为先加入者买单的痕迹,这样的模式迟早是要崩盘的,并且崩得越晚,危害越大。”
2009 年3月的《分销时代》中,《“世界通”:“高科技”名下的庞氏骗局》一文笔名“农夫”的作者认为,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传销套不到世界通头上,因为个人推荐个人才叫传销,因为世界通是代理商推荐代理商的做法,不过他指出,其实类似的案例在当年“复大基因检测”早已出现过。
但它属于庞氏骗局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就是因为它用于支付代理商的广告费,不是来自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而是来自“代理商”所交的“购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