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蝴蝶夫人案”凸显传销新动向
发布: 2009-06-14 22:06:49 作者: 杨舒怡 来源: 新华网
由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主办、全国多地公安机关配合、公安部督导并协调的2009年打击传销一号案件--“蝴蝶夫人网络传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案件日前仍在侦办过程中。
初步调查显示,此案涉案人数超过6万,遍及湖南、广东、北京等20多个省市。
这起案件凸显一些传销新动向,以互联网形式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会员,利用国际金融危机“下手”返乡务工人员等群体等传销方式,应引起公众高度警惕。
全国联动抓“蝴蝶”
今年2月底,郴州市公安局根据相关线索调查发现,一个名为“蝴蝶夫人”的网站自2006年建立以来,采取典型的“拉人头”方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涉及湖南、浙江、河南、江苏、北京、广东等20多个省市。郴州市公安局随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专案组经秘密调查发现,“蝴蝶夫人”传销组织总部设在广州,网站服务器托管在郴州,涉案重点人员何跃兰、何夏娟等均为郴州资兴人。
经周密部署,郴州、广州、杭州、永州等地公安部门协调行动,于4月10日分别在广州和湖南、浙江等地逮捕主要涉案人员。
初步调查显示,主要犯罪嫌疑人何跃兰2006年出资5万元,在香港注册成立“法国蝴蝶夫人”公司,随后依照她在广州美博会结识的“陈博士”所设计操作规程,由一名电脑程序员设立“蝴蝶夫人”网站及销售会员管理平台程序。
被发展人员以交纳金卡7000元、银卡3500元、铜卡2100元等方式入会,取得发展下线资格、获取公司所提供产品,然后由网站程序根据下线会员发展人数计算上线会员所得报酬及各类“奖金。
调查人员初步统计,这起案件涉及总金额3.35亿元,其中返利“薪水”超过40万元的账号为77个、金额达6595.9万元;注册会员超过6万人,发展各级代理商500余人。
警惕传销新动向
以“蝴蝶夫人案”为代表的网络传销案件最近几年频繁圈钱害人。这种新型骗人把戏以互联网为联络和宣传手段,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多样性,蔓延速度惊人。
郴州市工商局局长欧阳志刚告诉新华社记者,从以往案例来看,卷入传销活动者主要集中在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这两类人。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少外出务工人员被迫返回家乡,急于寻找新工作。传销组织所宣扬的快速投资、快速致富理念,对他们极具诱惑力。
郴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粗略估计,当地今年以来所查传销案中,返乡务工人员占涉案人员总数30%。“返乡务工人员大多是年轻人,其中一些因找不到活儿干而在追求财富过程中走上歧途”。
当地执法人员介绍,相当数量的传销活动推销的产品子虚乌有,曾有涉案人员滑稽地描述为“产品在我们的心目中”。郴州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所提供资料显示,当地今年4月上旬端掉的一个传销窝点,将虚拟产品按照购买数量和提成比例分为5个等级,比如A级需购买393套产品、按52%提成,E级需购买1至2套产品、按15%提成。
“要避免落入传销‘魔爪’,就得放弃‘空手套白狼’的财富梦,警惕一夜暴富的心理。”欧阳志刚说。
坚持打击重在宣传
今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正式将“组织领导传销罪”纳入法律范畴。在这之前,司法实践中对传销案主要是根据案情分别以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许身健副教授告诉新华社记者,我国非常重视打击传销,打击力度呈加大趋势,这是因为“传销行为对社会秩序具有强大破坏力,这个秩序不仅限于经济秩序,某种情形下甚至可能上升到社会政治秩序,传销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本质上还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
打击传销、尤其是网络传销,需要各地公安、工商、网监等管理和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更需要公众积极参与。以郴州市为例,当地打击传销力量包括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委宣传部等26个成员单位。
除了实行专项打击,郴州市各部门今年以来还多次开展宣传活动。4月14日,工商、公安、教育部门联合湘南学院举办“无传销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组织学生观看《传销与毁灭》等专题片,向他们讲解如何识别传销、抵制传销。
有关专家指出,公众应学会分清直销与传销区别,谨防落入传销骗局。传销产品大多质次价高、品牌知名度低,而直销商品一般具有较高知名度;传销要求推销员加入时由上线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按发展下线“人头”数目计算上线报酬,而直销管理较为严格,由企业考核员工业绩、分配具体报酬;传销人员千方百计以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目的是商品交易。(记者杨舒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