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审有港人参与的特大传销案
发布: 2008-09-02 09:35:29 作者: 蒋雪林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一例特大传销案九月一日在广西南宁开庭审理,该案中被同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共有二十一名。
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这二十一名被告主要是福建、四川等省籍个体户,其中被告人卞秀英是香港人,被告人王先进是美国商人。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00六年至二00七年底,被告人王燕珍、柯碧芳、唐爱莉等二十一人在广西贵港市和南宁市参与了以所谓“民间资金游戏”、“资金重组、二次分配”模式为名,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收取并分配被发展人员所交纳费用的形式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组织。
公诉机关认为,王燕珍、柯碧芳、唐爱莉等二十一名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其传销活动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预计开庭时间为四天。该案涉及金额两千多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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