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警方:“富人俱乐部”其实是“老鼠窝”
发布: 2008-07-04 13:05:10 作者: 余锋 来源: 南国早报
7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目前分别以张雪媛、姚红梅为首的两大“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已被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捣毁。贵港警方刑事拘留27人,逮捕11人,移送起诉10人,彻底戳穿了传销组织者苦心编造的“资本运作”谎言。
“资本运作”浮头
去年11月份以来,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连续接到群众举报,上海人刘俊、张胜娟、朱芹在贵港市城区组织上海、江苏、安徽籍人员,从事一种叫“资本运作”的传销活动,骗取大量人员前来加入传销组织。
据了解,这种“资本运作”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公司名称、无任何产品,要求被发展人以认购份额的方式,每认购一份份额交纳3800元,从第二份起交纳3300元,以取得加入和发展下线人员加入的资格。
接案后,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立案侦查。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民警发现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以福建人张雪媛为首,参与人员有2236人,来自福建、广东、上海、安徽、江苏等地区。这些人员被上线以“当地政府扶持、政策允许”为借口,以“资本运作”、“纯资金运作”、“富人俱乐部”为名诱骗加入,绝大部分参与者在加入时,直接认购21份份额(6.98万元)晋升为主任级别,享受更为丰厚的“分配提成”。
贵港警方发现,张雪媛“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体系,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如果任其发展壮大,必定会给贵港市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影响。为此,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并由市局协调刑侦支队、巡警支队、港北分局等部门全力配合侦办。
去年12月31日晚8时许,行动开始,警方在贵港市迎宾大道将欲逃跑的一号犯罪嫌疑人张雪媛及下线骨干黎艳红等人抓获。专案组在刑侦支队、巡警支队、港北分局等部门协助下,民警分头行动,在贵港城区抓获了80多名犯罪嫌疑人。
再捣另一团伙
今年1月1日,组织、参与“资本运作”传销活动的张雪媛等21人被刑事拘留。此后,专案组不断扩大战果,派出追逃组至南宁、北海、福州等地,将在抓捕行动中漏网的5名传销骨干缉拿归案。包括张雪媛在内的10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4月,全区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后,自治区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贵港市公安局开展深度的调查取证工作。4月30日,张雪媛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雪媛体系被瓦解后,贵港市警方投入另一“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姚红梅体系的侦查中。该体系运作方式与张雪媛体系相同,参与人员来自四川、云南等地,以无业人员及农民等低收入群体为主。这些人大多经济拮据,被骗加入传销组织后,完全没有生活来源,只能任人摆布、控制,即使发现自己参与的是传销活动,为了挽回损失,不惜继续欺骗亲朋好友为其下线,形成恶性循环。
4月9日,专案组在贵港市城区将姚红梅等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5月16日,姚红梅被依法执行逮捕。
警惕“资本运作”谎言
据警方介绍,这类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活动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无产品、传人头的传销活动。经营者(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交纳数额不等的入门费,取得发展下线人员的资格,无任何产品交易。组织者及上线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提取报酬,其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
二是网状金字塔进行传销。参与者交完入门费后,取得发展下线人员的资格,被发展的下线分别缴纳入门费后各自又取得发展下线人员的资格,上线人员每发展一个下线人员可获取一定的收入。
三是传销活动地均在外地。参与传销的人员的资金多数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汇出。
警方提示,此类“资本运作”传销活动没有任何产品交易,传销人员取得的报酬,来自下线人员缴纳的入门费,违背最基本的商业规律,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