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布2006年传销典型案例
发布: 2006-1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12月19日电(记者苑丹)传销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传销让多少青少年误入歧途……打击传销,长春工商、公安等执法人员从未间断努力。19日,市政府公布:今年年初以来共侦破非法传销案件61个,驱散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3000余人次,查处违法传销案件109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刑事拘留26人,逮捕18人,累计收缴罚没款1400余万元,收缴了大批用于非法传销活动的影音资料和宣传品等。为深入揭露传销的危害性,市政府公布了2006年工商、公安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桂霞非法传销案
李桂霞自2005年10月以在长春市开办的某化妆品公司直销店为依托,在九台市设点进行传销。李桂霞以6.3折优惠价格从某公司购入产品,将价值1400元左右的10余种产品组成大礼包,按照每份3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传销人员,先后发展下线41人,涉案金额12万余元。
案例二“李李投资”非法传销案
深圳李李投资有限公司从2006年2月起,在吉林市以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形成网络销售的形式,为其推销化妆品、保健品、服装系列及小家电等产品。在吉林市设立两个报单点,要求参加人员首先购买680元一单(亦可多单)成为会员获得加入和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享受奖励制度,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推销产品的数量计酬。
案例三“英特利”非法传销案
长春市英特利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与某商业集团签署协议为由,采取从各大超市、商场购买购物卡和提货券,通过业务员将这些购物卡和提货券以八折卖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利用后参加者所支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行。该公司没有实质商品,资金运作是大量收取消费者的预交款。
案例四“科力奥”电子非法传销案
黑龙江科力奥电子商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发展九台市张志忠为公司传销人员。张志忠自2006年3月10日至6月16日,共发展成员200余人,吸收资金75万余元。
案例五赵殿利非法传销案
2006年5月至9月,某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赵殿利为其在九台市销售代理人,按照该公司的要求,赵殿利多次举办培训班,并要求加入者自己购买产品,取得加入资格,再发展其他人员,且上线以其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和购买产品数量为依据计酬。至案发时,已发生违法经营额78万元。
案例六“华诺”非法传销案
吉林省华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隶属香港海氏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在长春设立公司,并以香港海氏集团有限公司创品牌、促销得奖名义发展人员,介绍他人参加传销。至案发,已发展770人,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案例一李桂霞非法传销案
李桂霞自2005年10月以在长春市开办的某化妆品公司直销店为依托,在九台市设点进行传销。李桂霞以6.3折优惠价格从某公司购入产品,将价值1400元左右的10余种产品组成大礼包,按照每份3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传销人员,先后发展下线41人,涉案金额12万余元。
案例二“李李投资”非法传销案
深圳李李投资有限公司从2006年2月起,在吉林市以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形成网络销售的形式,为其推销化妆品、保健品、服装系列及小家电等产品。在吉林市设立两个报单点,要求参加人员首先购买680元一单(亦可多单)成为会员获得加入和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享受奖励制度,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推销产品的数量计酬。
案例三“英特利”非法传销案
长春市英特利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与某商业集团签署协议为由,采取从各大超市、商场购买购物卡和提货券,通过业务员将这些购物卡和提货券以八折卖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利用后参加者所支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行。该公司没有实质商品,资金运作是大量收取消费者的预交款。
案例四“科力奥”电子非法传销案
黑龙江科力奥电子商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2日,发展九台市张志忠为公司传销人员。张志忠自2006年3月10日至6月16日,共发展成员200余人,吸收资金75万余元。
案例五赵殿利非法传销案
2006年5月至9月,某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赵殿利为其在九台市销售代理人,按照该公司的要求,赵殿利多次举办培训班,并要求加入者自己购买产品,取得加入资格,再发展其他人员,且上线以其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和购买产品数量为依据计酬。至案发时,已发生违法经营额78万元。
案例六“华诺”非法传销案
吉林省华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隶属香港海氏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在长春设立公司,并以香港海氏集团有限公司创品牌、促销得奖名义发展人员,介绍他人参加传销。至案发,已发展770人,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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