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学搞传销违法所得40余万
发布: 2006-12-3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宁乡县黄材镇年仅19岁的少女申某,原就读于某中专,后弃学从事传销,成为传销组织中“老总”级的业务员。昨日,宁乡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申某提起了公诉。
2002年5月1日,正在就读中专的申某在熊某、刘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弃学去了广西省平南县。刘某最后在平南县汽车站接到申某,并安排申某参加了深圳市文斌贸易公司的听课学习。之后,她交纳产品申购款3800元,成为“连锁销售”业务员。之后,她劝说姑姑、姑父成为自己的下线。后来,申某索性打电话给奶奶,要其叫人去广西申购产品。仅仅2年时间,申某共发展下线100多人,并从下线的申购款中获得40余万元提成。
2002年5月1日,正在就读中专的申某在熊某、刘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弃学去了广西省平南县。刘某最后在平南县汽车站接到申某,并安排申某参加了深圳市文斌贸易公司的听课学习。之后,她交纳产品申购款3800元,成为“连锁销售”业务员。之后,她劝说姑姑、姑父成为自己的下线。后来,申某索性打电话给奶奶,要其叫人去广西申购产品。仅仅2年时间,申某共发展下线100多人,并从下线的申购款中获得40余万元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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