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头目六十天疯狂敛财118万
发布: 2006-12-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来源:
入伙诱饵:“一夜暴富”理论、高额现金返还、奖金刺激
鼓楼警方:长途奔袭,历时两个月将该团伙捣毁
本月起,随着非法传销团伙“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头目陈某和骨干成员李某等9人先后进入诉讼程序,这个非法团伙走向覆灭。凭着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论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空壳公司,该团伙头目沈某和陈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就骗取现金118万余元,发展下线30余人,总计50多人因此受害。鼓楼公安分局民警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将该团伙B级头目陈某和李某等9名骨干成员相继抓获。而自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以来,鼓楼公安分局周密部署,共打掉传销团伙12个,捣毁传销窝点200多处,驱散传销人员2000多名。
都市晨报讯(记者张建通讯员马兴伟叶娜)去年12月,鼓楼公安分局接鼓楼工商分局移送案件称:2005年8月,沈某、陈某操纵非法传销团伙“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在金山桥一租住房内设点讲课,同时销售“长江富亨”西装。接报后,鼓楼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案组迅速介入此案。
高额现金返还以吸引“业务员”
经查,该传销团伙头目沈某和陈某编出了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论,称来听课的人都大有发展前途,不断对来听课的人进行“洗脑”。沈某和陈某称,要想发财,必须成为公司的业务员,两人设计了一套加入公司的“规则”:购买7套288 0元的西装就能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购买21套就可以开专卖店。两人声称,只要把钱投进公司,公司每月都会有高额的现金返还。来听课的人听了沈某和陈某的宣讲后,纷纷信以为真。同时,在沈某和陈某的指引下,这些人又在互联网上看到国际富亨网站(此网站为该传销团伙设计的骗局),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李某等9人购买了西装。沈某和陈某当月就向9人的银行卡中打入返还的现金,看到公司有信用,这些人又把返还的现金重新投入公司。李某等9人不久后就正式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
奖金刺激积极发展“促销员”
除了现金返还吸引业务员之外,沈某和陈某还让业务员去发展促销员,同时制订了一套奖励办法。 据了解,其奖励办法分为第一广告奖(直接推荐奖)和第二碰碰奖(间接推荐奖)。第一广告奖的实施办法为,业务员每推荐一位顾客到公司或销售一套西装就可获得300元奖金,当推荐顾客的人数或销售西装的套数达到一定比例时,就可获得400元的奖金。 第二碰碰奖的实施办法为,在第一广告奖的基础上,又推荐两位顾客到公司或销售两套西装就可以获得间接推荐奖的权利。受此刺激,李某等9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展了30多名“促销员”。这30多人加入该团伙后,李某等又介绍她们把资金打进沈某提供的账户里。2005年11月,李某等“业务员”和“促销员”发现银行卡中没有现金返还,感到上当受骗,随后找沈某和陈某讨要说法。沈某和陈某发现了这些人察觉他们的骗局后,连夜卷款逃走。“正式”员工两个月投钱1 18万
由于沈某用的不是真实姓名,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将陈某列为逃犯,在网上进行追逃。2006年7月,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细致摸排发现,陈某已经潜逃到上海。鼓楼警方连夜派民警火速赶往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鼓楼警方将陈某抓获。在陈某随身携带的日记本中,民警发现陈某把发展的下线成员都记录在册。回徐后,鼓楼警方顺线追踪,将李某等9 名骨干成员一并抓获。 经审讯,陈某交代自己是该团伙的B级头目,沈某为A级。经过对李某等9人的调查,民警发现,9人中,李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88万余元,李某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49万余元,王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29万余元,孙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7万余元,赵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4万余元,刘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0万余元,吴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1万余元,郑某和冯某没有介绍他人投资的记录。经过调查,民警查清沈某提供的账户里两个月共打进现金118万余元。团伙成员一人在逃八人被刑拘
据鼓楼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个人非法集资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就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而沈某和陈某非法所得远远超过了这两个规定,因此沈某和陈某操纵的“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因此,团伙头目陈某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在该团伙9名骨干成员中,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郑某和冯某被取保候审。 据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韩队长介绍,到目前为止,此案是鼓楼警方侦破的案值最大的从事非法传销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经过对该传销团伙的排查,他们发现,该团伙所宣传的“长江富亨”西装根本不存在,团伙头目就是利用了市民急于求财的心理,采取“拉人头”的方式进行欺骗。 在该团伙中,除A级头目沈某为男性外,B级头目、27岁的陈某及其发展的下线成员全部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女性。成员中有教师、有下岗工人。这些人成为“员工”后,受“一夜暴富”思想的影响,又秘密地介绍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入伙,这些人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被骗,反过来又去欺骗他人。事发后,这些人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打乱,朋友、亲戚成了仇人,最严重的受害者家庭已经破裂。警方提醒: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为此,警方提醒: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 ”、“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鼓楼警方:长途奔袭,历时两个月将该团伙捣毁
本月起,随着非法传销团伙“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头目陈某和骨干成员李某等9人先后进入诉讼程序,这个非法团伙走向覆灭。凭着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论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空壳公司,该团伙头目沈某和陈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就骗取现金118万余元,发展下线30余人,总计50多人因此受害。鼓楼公安分局民警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将该团伙B级头目陈某和李某等9名骨干成员相继抓获。而自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以来,鼓楼公安分局周密部署,共打掉传销团伙12个,捣毁传销窝点200多处,驱散传销人员2000多名。
都市晨报讯(记者张建通讯员马兴伟叶娜)去年12月,鼓楼公安分局接鼓楼工商分局移送案件称:2005年8月,沈某、陈某操纵非法传销团伙“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在金山桥一租住房内设点讲课,同时销售“长江富亨”西装。接报后,鼓楼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案组迅速介入此案。
高额现金返还以吸引“业务员”
经查,该传销团伙头目沈某和陈某编出了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论,称来听课的人都大有发展前途,不断对来听课的人进行“洗脑”。沈某和陈某称,要想发财,必须成为公司的业务员,两人设计了一套加入公司的“规则”:购买7套288 0元的西装就能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购买21套就可以开专卖店。两人声称,只要把钱投进公司,公司每月都会有高额的现金返还。来听课的人听了沈某和陈某的宣讲后,纷纷信以为真。同时,在沈某和陈某的指引下,这些人又在互联网上看到国际富亨网站(此网站为该传销团伙设计的骗局),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李某等9人购买了西装。沈某和陈某当月就向9人的银行卡中打入返还的现金,看到公司有信用,这些人又把返还的现金重新投入公司。李某等9人不久后就正式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
奖金刺激积极发展“促销员”
除了现金返还吸引业务员之外,沈某和陈某还让业务员去发展促销员,同时制订了一套奖励办法。 据了解,其奖励办法分为第一广告奖(直接推荐奖)和第二碰碰奖(间接推荐奖)。第一广告奖的实施办法为,业务员每推荐一位顾客到公司或销售一套西装就可获得300元奖金,当推荐顾客的人数或销售西装的套数达到一定比例时,就可获得400元的奖金。 第二碰碰奖的实施办法为,在第一广告奖的基础上,又推荐两位顾客到公司或销售两套西装就可以获得间接推荐奖的权利。受此刺激,李某等9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展了30多名“促销员”。这30多人加入该团伙后,李某等又介绍她们把资金打进沈某提供的账户里。2005年11月,李某等“业务员”和“促销员”发现银行卡中没有现金返还,感到上当受骗,随后找沈某和陈某讨要说法。沈某和陈某发现了这些人察觉他们的骗局后,连夜卷款逃走。“正式”员工两个月投钱1 18万
由于沈某用的不是真实姓名,根据相关线索,警方将陈某列为逃犯,在网上进行追逃。2006年7月,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细致摸排发现,陈某已经潜逃到上海。鼓楼警方连夜派民警火速赶往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鼓楼警方将陈某抓获。在陈某随身携带的日记本中,民警发现陈某把发展的下线成员都记录在册。回徐后,鼓楼警方顺线追踪,将李某等9 名骨干成员一并抓获。 经审讯,陈某交代自己是该团伙的B级头目,沈某为A级。经过对李某等9人的调查,民警发现,9人中,李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88万余元,李某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49万余元,王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29万余元,孙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7万余元,赵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4万余元,刘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0万余元,吴某协议介绍他人投资11万余元,郑某和冯某没有介绍他人投资的记录。经过调查,民警查清沈某提供的账户里两个月共打进现金118万余元。团伙成员一人在逃八人被刑拘
据鼓楼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个人非法集资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就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而沈某和陈某非法所得远远超过了这两个规定,因此沈某和陈某操纵的“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因此,团伙头目陈某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在该团伙9名骨干成员中,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郑某和冯某被取保候审。 据鼓楼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韩队长介绍,到目前为止,此案是鼓楼警方侦破的案值最大的从事非法传销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经过对该传销团伙的排查,他们发现,该团伙所宣传的“长江富亨”西装根本不存在,团伙头目就是利用了市民急于求财的心理,采取“拉人头”的方式进行欺骗。 在该团伙中,除A级头目沈某为男性外,B级头目、27岁的陈某及其发展的下线成员全部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女性。成员中有教师、有下岗工人。这些人成为“员工”后,受“一夜暴富”思想的影响,又秘密地介绍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入伙,这些人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被骗,反过来又去欺骗他人。事发后,这些人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打乱,朋友、亲戚成了仇人,最严重的受害者家庭已经破裂。警方提醒: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为此,警方提醒: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 ”、“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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