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工商查处"世界通"传销案终审:原告行为系传销
发布: 2009-08-19 22:55:18 作者: 刘乔芳 来源: 广西新闻网
黄某从事“世界通”活动被查后,不服处罚而将工商部门告上法庭,且一审胜诉。此后,工商上诉。日前,这起在玉林引起广泛关注的工商查处“世界通”传销案终审结案:黄某的行为系传销,工商胜诉。
2008年8月1日,玉林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黄某等4人涉嫌传销,遂立案调查。经查,黄某在苏某的介绍下,于当年6月23日以2.4万元一次购得30张世界通world软件,取得了世界通三级代理资格。至案发,黄某发展了朱某、温某等5人加入“世界通”,从中获提成8121元。玉林市工商局认为,黄某的上述行为系传销行为,遂履行告知等相关程序后,依法对黄某作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黄某对此不服,将玉林市工商局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玉林市工商局败诉。
为制止“世界通”传销网络的发展与蔓延,玉林市工商局提出上诉,并提供了一系列认定黄某构成参加传销行为的证据。
4月29日,玉林中院审理后认为,黄某等人购买世界通world软件,成为三级代理商或零售经销点,取得了招商资格,并从中得到8121元提成。他虽未要求其他人参加,但世界通公司以每天向world软件购买者发送30条短信,给回复者每条奖励0.1元等方法为利诱,引诱社会公众参加。因此,黄某与其介绍的认购人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上下线关系,他的行为系传销,玉林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近日,法院据此判决撤销原判,维持玉林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