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3所高校834名大学生被诱骗卷入传销案
发布: 2008-06-27 22:14:29 作者: 凌军辉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27日专电(记者凌军辉)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日前联合查处一起假借自主创业名义诱骗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的案件,涉及南京33所高校共834名大学生。目前,该案两名为首分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
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27日联合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刘一在会上介绍,从2006年9月开始,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销售会员卡和项目合作等名义,收取150元-1000元不等的入门费,发展在校大学生从事传销活动。这个公司一方面以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为名,采取学生拉学生的手法发展人员,交纳金额不等的入门费,成为公司会员。另一方面宣称通过购买公司KING卡可以取得参加公司活动和销售公司产品的资格,部分人员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合同》后就可以成为所谓的正式员工,享受公司所谓的优惠。至案发时止,该公司传销活动已涉及南京33所高校共834名大学生。
南京市经侦支队队长任刚表示,在本案中,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学生急于挣钱自立、急于脱贫等心理,以招收兼职为名大量发展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有的大学生甚至不惜以休学、退学为代价专职从事传销。犯罪嫌疑人还采用精神“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
目前,涉案的834名大学生已全部被解救。南京市工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所有非法所得,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任刚表示,过去传销活动的发展对象多集中在农民、无业人员、下岗职工等几类人群,但从2006年以来,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日益显著。大学生参与传销不仅荒废学业、遭受经济损失,而且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南京市工商、公安部门提醒,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来临,一些传销组织又开始活跃起来。大学生要认清传销本质,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防传销进校园。
南京市公安局、工商局27日联合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刘一在会上介绍,从2006年9月开始,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销售会员卡和项目合作等名义,收取150元-1000元不等的入门费,发展在校大学生从事传销活动。这个公司一方面以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为名,采取学生拉学生的手法发展人员,交纳金额不等的入门费,成为公司会员。另一方面宣称通过购买公司KING卡可以取得参加公司活动和销售公司产品的资格,部分人员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务合同》后就可以成为所谓的正式员工,享受公司所谓的优惠。至案发时止,该公司传销活动已涉及南京33所高校共834名大学生。
南京市经侦支队队长任刚表示,在本案中,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学生急于挣钱自立、急于脱贫等心理,以招收兼职为名大量发展在校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有的大学生甚至不惜以休学、退学为代价专职从事传销。犯罪嫌疑人还采用精神“洗脑”、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心创伤。
目前,涉案的834名大学生已全部被解救。南京市工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所有非法所得,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任刚表示,过去传销活动的发展对象多集中在农民、无业人员、下岗职工等几类人群,但从2006年以来,传销组织向高校渗透日益显著。大学生参与传销不仅荒废学业、遭受经济损失,而且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南京市工商、公安部门提醒,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来临,一些传销组织又开始活跃起来。大学生要认清传销本质,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防传销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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