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妹垄断要职 "大瑶山"公司涉嫌传销被警方打掉
发布: 2008-06-04 09:35:13 作者: 潘艳明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http://www.gxnews.com.cn
自去年以来,以“叶氏家族”兄妹为首的“大瑶山”公司,以销售“大瑶山”产品为幌子,在全国多个省市迅速壮大发展上万名会员。今年5月下旬,南宁警方在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成功打掉这一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网络传销组织。
“大瑶山”原是传销组织
2007年12月下旬,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得到线索,“安家”在南宁市的广西大瑶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传销,遂组织精干警力展开摸查。
今年1月,经侦支队以非法经营罪对“大瑶山”公司涉嫌传销立案侦查。但由于该公司办公场所经常搬迁,公司人员出入诡秘,给前期侦查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南宁市公安局苏副局长获悉情况后,迅速成立了以经侦支队为主力,其他警种配合的专案组,加大对“大瑶山”公司涉嫌传销活动的侦查力度。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最终摸清了该传销公司的分布状况及人员动向。
原来,该传销组织的主要业务均依托网站进行经营,如传销业务宣传、产品订购、会员管理和返利发放等。近一年来,该传销组织迅速壮大发展会员上万人,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各地也均设有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和报单中心。据不完全统计,该传销组织分支机构达上百个,销售产品5万余套。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参加者通过上线介绍,购买一套价值666元(实际成本仅为90元)的“大瑶山”产品(每“套”产品含“大瑶山本草液”6瓶、“大瑶山吉冬诺”3瓶),即可成为公司会员,同时具备发展下线和获得公司奖励的资格。该公司会员分为四个级别,根据加入者购买产品而定。只有取得四级会员资格,才能申请加盟专卖店,拓展业务发展下线。每发展一名下线购买一“套”产品,即可获得一定的业绩积分。
办案民警还查明,为了提高诱惑,吸引更多群众加入该传销组织,该公司根据会员业绩积分的多少进行返利,起初是“月返利”,2007年7月以后改为“周返利”,并增大了返利金额。
种种迹象表明,“大瑶山”公司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
一家四兄妹垄断要职
随着侦查的深入,专案组查明,把握着“大瑶山”公司命脉的人,是叶氏兄妹。
叶家兄妹为广西人,老大是“大瑶山”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老三为“大瑶山”、“多路宝”两家公司财务总管,老四是“多路宝”公司厂长,老五为“大瑶山”公司总经理、“多路宝”公司法人代表。叶氏兄妹垄断了公司多个要职。除叶氏兄妹外,公司其他高层均有从事传销史。
1998年,叶家老大和老五注册成立了南宁多路宝酒业有限公司(“大瑶山”公司前身),主要自产自销“大瑶山皇酒”、“大瑶山情酒”(实为糯米酒,2004年每瓶成本仅为7.9元),但因经营不善,濒临倒闭。
为了挽回损失,谋取暴利,2007年初,叶氏四兄妹伙同曾有传销史的程某,在南宁市注册成立了广西大瑶山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对自产的“大瑶山皇酒”、“大瑶山情酒”进行华丽包装,冠以“大瑶山本草液”、“大瑶山吉冬诺”的美名,从此通过在互联网设立专门网站,以销售所谓的“大瑶山”产品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非法敛财。
培训参与者逃避打击
办案民警还了解到,由于“大瑶山”公司的分设机构曾被吉林、江西、桂林等地工商部门以涉嫌传销处罚过,该传销组织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为规避执法机关的打击,“大瑶山”公司组织越来越严密、经营活动异常隐秘,几次转移服务器,两次更换网站。
同时,该公司下设的各部门分散在南宁市多个路段办公,并多次搬迁。公司财务部、网络部等要害部门主管直接与公司“2号人物”(叶家老四)单线联系,不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有任何来往,亦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参与该传销活动的人员十分警觉,绝大多数“大线头”都使用假名。
此外,该公司还定期组织传销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公司的传销经营模式,教授传销技巧和规避打击的方法。他们还要求参与传销人员口径一致,对外将“每周返利”称为“发放奖金”。
一网打尽“塔尖人物”
5月25日上午,苏副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了专案分析会,确定案件侦破时机成熟,决定开展查处“大瑶山”公司传销统一行动。同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各专案参战单位在经侦支队集结,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领导亲自到会,并作了打击“大瑶山”公司传销统一行动的战前动员部署。
5月26日清晨,天刚蒙蒙亮,专案组成员兵分五路,伏击在南宁市各城区点上,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领导也早早坐镇专案指挥部。
26日上午8时,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各点上的专案组成员同时对分布在南宁市各路段的“大瑶山”公司总部、财务部、仓库、酒厂和公司高层,实施取缔查处和抓捕行动,当场抓获涉嫌传销人员47名,其中包括“叶氏家族”兄妹在内的十多名公司高层、传销“大线头”(团队头目)等塔尖人物落网。与此同时,警方还冻结、查扣涉案车辆及物品一批。
经查实,该网络传销组织传销所得除部分用于返利、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外,大部分被公司高层及“大线头”大肆挥霍用于购房、买车等个人高档消费。截至公安机关取缔时,该传销组织资金链已出现断裂迹象。
目前,“大瑶山”公司涉嫌网络传销组织的14名“塔尖”人物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传销参与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小心掉入手段不断更新的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