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搞传销房东遭重罚
发布: 2008-05-02 21:54:26 作者: 张仁东 刘新民 许毅平 来源: 贵阳日报
金阳时讯消息 都匀一出租房屋的业主为自己非法出租付出了高昂代价:4月30日他被当地工商部门开出罚单:没收非法所得并被处以1400元罚款——这位业主明知租赁方系非法传销者,依然为对方提供居住和培训场所。
据执法人员介绍,近日,都匀市工商局经检中队接群众举报称,在都匀市西园村一组,有一村民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搞传销。接报后,工商执法人员在民警的配合下,对被举报的出租屋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出租屋内有大量用于传销的书籍,笔记本和两名传销人员。
经查实,当事人严某某房屋租给两名传销人员(另案处理)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止,严某某已收取传销人员的两个月房租,获利600元。鉴于严某某能主动配合工商部门对传销活动进行调查,并对其违法行为有所认识,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400元罚款。 (张仁东 刘新民 许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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