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离传销组织跳河身亡五 名涉案传销成员被判刑
发布: 2008-04-11 16:42:14 作者: 记者 潘荣进 来源: 泰州新闻网
为“劝说”他人参加传销组织而强行拘禁,致使被害人为躲避追堵跳河溺水身亡。
日前,海陵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五名涉案传销成员十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周某等5人是广州某公司设立于市区的非法传销组织成员。
2007年8月22日下午,周某等人以推销化妆品能赚钱为由,将周某的朋友汪某骗至本市,将其锁在租屋内“洗脑”,并由被告人韦某等人负责看管。 当晚10时许,汪某趁韦某不注意从厨房窗户跳出。
周某等5人发觉后分头围追。汪某被追至河边,无路可逃被迫跳入河中,只扑腾了几下就沉入水中。被告人李某跳入河中准备施救,但没有找到汪某。案发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汪某系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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