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因从事非法传销,向同村人行骗
发布: 2008-04-03 15:45:48 作者: linxueliang 来源: 延边交通文艺台
3月20日,吉林省龙井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朝阳川派出所移交过来的一起案件,朝阳川镇八道村41岁的朝鲜族妇女金某,从2005年开始,以借钱为由,用虚假的存折、房照、存款证明作抵押,先后向八道村的耿某、曹某、宋某等人借款共计17.8万元人民币,而后下落不明。
经侦大队一方面通过各种方法调查金某的落脚点,另一方面反复对金某的家属做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敦促其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3月24日,金某在丈夫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交待了自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原来,金某一直在搞非法传销,为了能得到所谓的巨额回报,在自己囊中羞涩之时,头脑中冒出了用虚假存折等物品做抵押诈骗他人的想法。她在第一次骗取他人钱财得逞后,便接二连三的使用花言巧语欺骗同村的村民,终因无法还清欠款而逃到外地。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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