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直销员推销产品计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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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公司根据国家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要求与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酬的计算办法
1. 理科公司的产品价格在直销员的业绩与报酬上,采用PV分值代替产品价格计算,价格换算表(1PV分等于1元人民币),
2. 理科公司直销员实行推销产品的业绩(PV)可累计业绩晋级,按晋级的比例计算当月推销产品业绩报酬,业绩不累计计酬。
3. 理科公司直销员只能获得本人每月直接推销产品计算的报酬。
4. 凡直销员在连续12个月内累积销售本公司产品500pv以内(包括500pv),公司按其当月销售额给予报酬20%。
5. 凡直销员在连续12个月内累积销售本公司产品达500——15000pv,公司按其当月销售额给予报酬23%。
6. 凡直销员在连续12个月内累积销售本公司产品达15000——30000pv(包括30000pv),公司按其当月销售额给予报酬27%。
7. 凡直销员在连续12个月内累积销售本公司产品达30001pv,公司按其当月销售额给予报酬30%。
二、直销员的纳税义务
理科公司直销员在推销产品后获得的报酬达到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的,直销员应承担纳税义务。
三、直销员推销产品获得报酬的计算举例:
例:直销员的销售产品积分500PV×20%=100PV分=100元人民币,即直销员可获得报酬100元人民币
例:直销员销售累计业绩30000PV,其晋升27%的级别,当月实际销售10000PV,计算如下:
10000PV×27%=2700PV=2700元(人民币)
直销员当月可获得2700元人民币报酬。
四、直销产品价格与积分换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