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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传销研究 >> 关于对刑法设立传销罪的建议

关于对刑法设立传销罪的建议

2008-09-15 13:13:39  作者:追风反传销  来源:中国直销网  点击:
关键字:刑法 传销罪 建议

传销的危害不用质疑,但是究竟有哪些危害,多大危害呢?可能大家知道的就不多吧?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时候,特就此问题跟大家探讨一下,希望有传销经历的朋友以及反传销的朋友还有直销界对传销有较深了解的朋友,都来探讨这个问题。也希望我们的意见能够给“传销罪”的审核部门一些参考,毕竟大家都是对传销比较了解的。希望传销罪的最高量刑提高到死刑或者无期,因为传销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经济、破坏社会道德、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少数人获利,而且部分传销团队采用暴力,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
 

建议一:“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传销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原因一:传销已不是普通的经济犯罪,是集诈骗、精神控制、非法拘禁、邪教学说、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原因二:对参与者的精神心理伤害巨大,即使不参与也会留下传销综合症。对个体参与者及家庭的危害不光是经济上的,而且是精神心理与名誉上的。

 

原因三:非法传销变相传销的现状,已经令人忧患,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已造成影响,表面的繁荣,不代表是健康的。

 

原因四:传销的本质已经决定了,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其五级三阶制团队计酬,其本身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最终的资金流向少数人手里,传销组织内部里盛行的一句话“成功是抢来的”,因而参与人员被洗脑后,疯狂的,不择手段的欺骗最亲最近的人,其意识状态开始是好的,希望最亲最近的人尽快发家致富,而后了解组织的本来面目后,而不是停止了拉下线,而是表现出神密感,继续欺骗下线,这种泯灭人性的行为,令人心痛,心悲,不是“人帮人”,而是人骗人。

 

原因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骗人而被传销组织说成善意的谎言,谎言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新成员,交入门费,认购超过价值本身的物品。让她们接受传销歪理邪说,加上金钱的诱惑,非法拘禁控制人生自由,高强度的洗脑,快速致富的神话及新人来时冲着对亲朋好友的信任,心理防线一步步瓦解,最终成为新的骗人工具,传销组织者的手段和歪理邪说让人气愤,为达目的,践踏亲情、友情、爱情。这种人与人之间最朴素的情感和信任是最珍贵的啊!

 

原因六:传销组织者的险恶用心,迷惑了下层的大多数会员,一个个都是她们的敛财工具,用各种各样的道具,如资本运作及高科技产品等等。交会员费说是投资,一二年就能成为百万富翁,参与传销组织人员不听亲朋好友劝解,仇恨社会,逃避社会,金钱至上的价值观,长期处在那种封闭环境下,会让人产生幻想,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承受着巨大压力,正常人的道德底线已经丧失,作为社会成员我们看到这一幕难道不心痛吗?传销参与人员当中所谓的成功人士,即使拥有钱财,最后的结局也是众叛亲离,亲情,友情,爱情尽失,剩下的只有更加对社会的仇恨不满,祸害社会。

 

原因七:传销组织者的行为理论的荒谬性,具有邪教本质,长期处于高度兴奋的参与人员,极容易做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与黑社会勾接,以达到暗中保护团队的不断壮大。控制传销参与人员的正常人身权利及良知清醒后的反抗。极容易变成黑恶势力,邪教组织,以及在政治上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原因八:传销的组织的现状,现每个省份的二三级城市和城乡结合部都有其存在,参与人员年青化,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扭曲的价值观,没人性,虚假横行的传销组织中扮演的“伟大的直销员”愿奉献自己的青春从事这一“伟大的直销事业”。那中国的未来谁人去争取,请救救我们的孩子。

 

原因九:传销组织的最直接源头,享受着组织的贡献,制造每个人都能成功的假象,迷惑参与者,让参与者在组织中一步一步的丧失人性,形如僵尸,善良的人,就此被改变,对她们的身心造成具大的影响,以及她们的家庭。让参与者在经济上,精神上,心理上对组

织产生依赖,可是我们的法律却不能去惩罚他们,或惩罚程度过轻,达不到威慑作用。

 

原因十:法律是保护社会稳定的基石,源头。综上所述,传销的危害是深层次的,组织领导传销人员如果法律不能威慑他们,那遭殃的底层的参与人员,及传销参与人的家庭,及社会的诚信,道德体系,市场经济秩序还有国家稳定。重惩传销组织人员才是打击传销的关键一环。才能建设小康社会,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建议二:“传销网头(A级别)团队如果人数达到万人以上,且团队有暴力致人死亡的,除相关直接责任人按相关法律条款判罚外,网头也应该承担主犯的责任,处以15年以上;对危害特别巨大,致多人死亡的,判处网头无期或者死刑!”

 

建议三:建议把传销C级(主任,家长,寝室长)也列入重点打击的对象,虽然这些C级小头目还不是传销的受益者,但他们是传销的真正组织者,在传销网头(A、B级)深居幕后遥控指挥以后,他们是传销骗术的具体实施者,如果把这些小头目抓进去以后,整个传销网络将会群龙无首,很快就会土崩瓦解。如此,则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议四:“出租房东租房给传销人做组织的房东罚5000-2万元,不听者拘留15天”

 

建议五:“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制,发现一处传销窝点,一票否决制。”加强当地政府社会监管。

 

建议六:“传销纳入初高中,大学课本,用以预防”

 

建议七:“对传销资深人员,进行反洗脑,正确疏导,建立专门学校,用以教育,回归社会”

 

建议八:“对没有牌照的直销企业,重点审查,规范其不法行为”

 

建议九:“鼓励加入反传志愿者联盟的人员,应该表彰其公益行为”

 

建议十:“举报传销者有奖,加大社会宣传”

 

注:本文系反传志愿者“追风反传销”发表,更多文章见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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