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业的困惑与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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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业的困惑与转机
——有感于江苏安惠获得直销许可证
11月13日,从商务部网站传出消息,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国内第21张直销许可证,业界一派喜气。因为这是所有直销企业和直销人等了很久的消息,谁获得并不重要!
直销行业作为一个引进的、新型的、特殊的行业,一直以来都是风风雨雨,充满了各种声音!以90年11月14日雅芳在广州注册成立为标志,直销在中国已经运行了整整十八年,这十八年里,直销业走过了开放发展——混乱不堪——严格治理——适当发展——条例规范(简单的说就是:出现——乱——治)的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2005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是中国直销目前仅有的两个专业性的专门法规,标志着直销业在中国合法化、规范化的开始。但是对于条例的一些条款和具体执行,我想谈谈自己的观点。
《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企业最后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们审查颁发“直销许可证”以后,才可以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批准的区域内开展直销经营活动。
看到这里我就有以下几点困惑了:一 :没有获得直销许可证的直销企业(尤其是成功98年转型的直销企业)是否其经营活动就是非法的? 二 :新生的直销企业最少要“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那么按照条例的规定,没有获得许可证的都是非法传销,那这5年(条例规定的是连续五年)中一个没有获得许可证的企业要怎么才能规避法规的限制“合法”的经营保证不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呢? 三 :从2006年商务部发出的第一张给雅芳的许可证到2008年11月13日发给江苏安惠的第二十一张许可证,这期间商务部一共发出22张许可证(其中珍奥集团是第一家获得直销牌照的内资企业,是商务部发出的第四张,后来被吊销了),这些获牌或丢牌企业的过程是严格按照条例执行还是人为执行的? 四 :那些没有获得直销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就没有为社会和直销业的发展做贡献? 五 :直销发牌是一直延续下去吗?怎么延续?修改条例吗?六 :各地执法部门打击查处的那些没有获牌的直销企业,是否违反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那么都是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作为依据的吗?有多少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太多的困惑,但是每一条都事关那些企业的生死和发展,也关系到人数众多的直销行业相关人员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慎重考虑,重新审视条例对直销业的影响!
另一个方面,江苏安惠在直销发牌停顿了这么久之后获得牌照,又给广大关心直销发展的朋友带来新的希望。也给那些未获牌企业带来了曙光,传递一个讯息。同时也给那些直销人一个新的观念:没有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只要正规操作,同样能够守得云开见明月,就不要再以拿牌与否来判断企业是否合法,选择直销企业更应该看重企业的实力和产品质量、价格,考虑回报就看制度。
以前我经常听到:“做获牌企业最多违规,做未获牌企业是违法”说法。想想觉得可笑和幼稚!说这话的人不懂直销的本质和精髓,还相当的自以为是。哪家企业不是从未获牌到获牌的?没有未获牌的压力和谨小慎微,忍辱负重,怎么能够等到扬眉吐气的获牌?获牌需要过程,这个过程中,那些有头脑的勇敢者抢占了有利位置,准确的把握了时机,最后比很多人都成功。现在的直销界里,很多人为了做直销而做直销,根本就不懂直销,当然其言论就显得相当的无知,但是往往这些人却是叫的最响,影响最大的!所以那些准备从事直销的朋友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全面的了解直销,慎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