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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策法规首页 >> 直销政策 >> 我市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近一年来遣散传销人员8000余人次

我市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近一年来遣散传销人员8000余人次

2006-10-31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昨日,省政府召开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对打击传销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会上,大连市政府介绍了打击传销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据市工商局统计,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近一年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69人次,车辆679台次,打掉“拉人头”传销窝点585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868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8人;查处“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及利用互联网传销案件13件,罚没款252.6万元。

  据介绍,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去年以来,委托社区特别是有传销活动的社区直接发送居民手中《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9000余封,发放宣传单近18000份;强化对知识含量高、当事人隐身幕后取证难等诸如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违法行为的监控,先后查办了全球教育网、亚洲生活网、美国安旗等60余件疑难传销案件,查处贵州红跃、黑龙江天赐康等百人以上的传销团伙5个。从我市工商、公安等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的传销活动出现了反弹和抬头现象,引发的暴力抗法、刑事犯罪事件时有发生。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通过公安、工商的拉网式排查,摧毁在我市的传销网络,堵住“回流”,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市工商局反传销举报电话:84321876。

  我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为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控制的传销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我市的重点整治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金州区、普兰店市、旅顺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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