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五指”成拳 总局直销监管局确定今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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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获悉,直销监管局今年将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总局提出的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方式,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针对当前打击传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销监管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执法合力。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领导协调机制,推进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日常清查、案件查处、开展行动等方面的配合,与金融部门在案件线索通报、账户查询、控制资金等方面密切协作,形成打击传销执法合力。
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各级工商机关在坚持日常监管巡查的同时,要适时会同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区域联打联防行动,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在调研的基础上,与公安、信息产业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适时部署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行动。
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积极推进在《刑法》中增设组织传销罪的工作;强化对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完善全国传销违法人员、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实施精确打击。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在利用以往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文字影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引导,对违法发布信息者依法予以整治,多角度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
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各级工商机关要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加强调研工作,把握打击传销工作规律,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