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攸平副局长在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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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上的讲话
(2007年11月18日)
钟攸 平
各位同学、老师及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
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在华南理工大学,举办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对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特别是进一步加强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都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打击传销工作十分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去年和今年,国务院都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一起,对传销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当前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传销在一些地方依然顽固存在。一是传销组织打着直销、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拉人头、团队计酬的方式进行非法活动,使传销组织呈几何倍增式发展,不仅涉及人员多,而且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是传销“经济邪教”特征凸现。传销鼓吹金钱至上和金钱万能,参与人员为拉拢下线,不惜泯灭亲情、友情、爱情,严重扭曲人们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立的基石。三是一些人在参与传销之后,精神即受到传销组织者的控制,对社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他们与社会对抗加剧,往往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今年4月份以来,吉林、河北、内蒙古等地先后发生过多起严重暴力抗法事件。通过刚才播放的《揭密传销》专题宣传片,相信大家对传销活动的顽固性、猖獗性、复杂性和严重危害性,都有了更加直观、清晰的认识。
当前,大学生参与传销上当受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对学生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影响了高校的稳定,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如,2006年,广西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以推销远程教育网络为名,诱骗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参加的传销活动,涉及桂林某专科学校等三个大中院校在校学生100余人。山东破获一个特大传销团伙,参与人员涉及20个省市的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该传销网络的主谋之一是一名30岁的博士后。今年4至5月,仅广东东莞、湖南株洲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先后查处多个诱骗大学生参加的传销窝点,涉及在校大学生上百名。
大学生是我们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未来。防止学生参与传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在高校中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意义重大。当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对党、对人民和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认真贯彻落实三部门《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07]14号)的精神,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一是要根据群众的举报、投诉和教育部门提供的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学生情况,认真排查线索,及时解救被骗学生,及时解救受骗学生,同时教育帮助参与者认识到组织、策划传销违法,参与传销也是违法行为。二是要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对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教师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三是要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将防止传销进校园纳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决挤压传销组织在校园周边的生存空间。四是要会同信息产业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工为名诱骗大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堵住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五是要协助教育部门积极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通过讲解专业知识、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受骗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学生增强识别、抵制传销的能力,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根据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定期选派执法人员深入高校开展专题讲座。
同学们,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开展的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就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打击传销离不开同学们的积极参与,标本兼治更需要同学们的协助配合,我相信大家一定会用实际行动来履行这个义不容辞的责任。同学们,拒绝传绝,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打击传销,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为社会的和谐而共同努力。
祝各位同学身体健康,学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