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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严惩为传销提供场所 河南严打传销违法犯罪

严惩为传销提供场所 河南严打传销违法犯罪

2009-08-06 09:23:26  作者:李娜  来源:中原网  点击:
关键字:严惩 传销 提供场所 严打

  200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传销违法经营案件282件,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147起,清查遣散传销人员71903人(次)。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从目前已经查获的违法传销案件看,被骗人员中流动人口占90%以上。

  会议通报,自2008年以来,全省共解救传销受骗人员1608人,刑事拘留261人,行政治安拘留1120人,取缔、摧毁传销窝点5664个。会议还透露了目前传销活动出现的新动向:传销违法活动与互联网结合得更加紧密,从人员招募、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传销活动向经济不发达地区扩散;违法手段更加隐蔽,往往以“直销”、“高薪招聘”、“招工”等为诱饵,使传销与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交织在一起;宣传、蛊惑手法翻新,社会危害更加严重;暴力抗法和危害社会治安事件时有发生;跨地区传销违法犯罪越来越明显,违法主体向各阶层扩展,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受骗参与传销情况突出。

  又讯,在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副市长薛云伟在郑州分会场就该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郑州市要在此次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走在全省的前列。

  根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捣毁传销窝点83个,解救被诱骗加入传销并被控制者30余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28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传销分子15人,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审判传销头目5人。

  薛云伟指出,我市将重点打击五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二是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三是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四是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五是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暴利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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