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挣钱 六旬老人将儿子带入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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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是老乡,我怎么会骗你,这个‘生意’绝对赚钱。”60岁的李老汉是河北保定人,为了多挣些钱,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听信了老乡的话,一个人来到阎良,开始了自己的发财梦。
听了五天“营销课程”后,李某便对这个“生意”能发财深信不疑,向组织人员交了3000元办理了“营业执照”。听说组建人际网络挣钱更多,他便“鼓励”儿子也来阎良。在父亲的“动员”下,李某的儿子也加入了传销。
3月17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联合工商部门摧毁了这一传销窝点,发现传销人员50余人,年龄最小的只有19岁,他们大都是被朋友或亲人以介绍工作的名义骗至阎良区的。民警在传销人员物品中还发现了记有朋友和亲人名单、电话号码,以及如何打电话筹集“从事款”等内容的笔记本。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这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传销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报警。此外,房屋出租户要严格遵守房屋出租管理条例,对租房者进行严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