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直销和打击传销的思考
关键字:发展直销 打击传销
这是没有采用的征稿,还是发表争鸣探讨。
近日《上海商报》记者郭羽撰写的一篇报道中有这么一段话: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处处长朱建军同时提出,发展直销和打击传销存在一种互动关系,其建议,应通过有效途径使直销企业更好地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将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有机结合,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直销经营模式的健康发展。
于是,有人欢呼,中国直销的春天也许就要到了。甚至乐观地认为,“发展直销打击传销”中国直销新的监管思路的出现,不但直销企业可以扩大自己的销售队伍,同时也分流了传销人员,给在传销组织里的迷茫人群指明了出路。当直销企业发展壮大起来,其吸引力也会逐步增强。面对合法又有利可图的就职机会,哪个传销分子还会执迷不悟呢?
人们有理由乐观,因为毕竟苦闷的太久了。但是,现实不能不让人担忧。
打击传销,越打越多,已经成了业界公认的现实,规范直销,规而不范,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异地据点”、“互联网传销”“非法融资”几种传销模式是严厉打击的对象,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非法传销组织应当受到严厉的经济和刑事惩罚。然而,在一些地方,这种咨询和举报却不会有任何结果。同时,在传销组织的运作中,当地公安、工商部门经常上门进行检查,但却不对这些传销组织进行查处。正是因为打击传销不利,造成拿牌直销企业不愿意规范。
直销企业不规范的运作违规,又给传销组织带来可比性借口。有一个现象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获牌企业的运作模式换汤不换药,欺上但瞒不了下,确实给传销组织以及其他灰色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于是利用旁证的方式证明自己也是合法的说辞自然无法辩驳。
对于打击传销不利,规范直销不规的现象,媒体一直颇有微词。事实证明,管理机关在管理直销方面确实存在惰政现象。一些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运营模式依然采用多层次经营,却没有遭受国家查封或者取缔。很多企业没有获得直销牌照,运营模式具备《禁止传销条例》中非法传销的一些特征,这些企业或组织也安然无恙,蓬勃发展。很多获得牌照的企业暗地里仍然采用团队计酬,奖金拨出比例也超过国家规定的一倍以上,跨区域运作,超过审批产品目录运作更是不胜枚举。有直销牌照的和没有牌照的企业实际上干着同样的事。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属于官方网站,是直销政策的晴雨表。网站的管理直接反映了政府部门的执政水平和态度。公众留言是网站的一个栏目,打开链接,下面的内容耐人寻味。
序号:[389] 留言编号:[3282] 留言分类:[业务咨询]
我有个堂兄外出打工进入了"传销",家里人都很担心,现在他又四处拉亲戚进去,说是在做****的产品直销,我上网查找了很多,从贵部的网站中我知道 ****并没有进入直销企业列表,弄不清它究竟是不是一个实际合法的直销公司,它向商务部申请没有?它在山西河南一带的直销团队是合法的吗?他们进去的时候要交2800买一套产品,但又没怎么实际的推销,就一味的听课学习!每天就吃几块钱的生活费,也挺可怜的,而他们自己却说这是在创业苦点没什么!
恳请你们能帮我们一下!我们那里本来就很穷出去就是想挣钱回家的,如果他这样一弄把亲戚都骗去了,家里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我的家乡是乐山沐川我现在在绵阳师范学院读书
我的邮箱是mbhyandmb@163.com
单位:****** 姓名:****** 2007-06-02 12:34:22 联系电话:******
不知道2007年6月2日之后,公众是不再去留言还是商务部不再理公众留言?这不能说是勤政的表现。
根据《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3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但是,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保证金使用情况公告栏”和“重大信息变更企业公告栏”,一个显示的是“本栏目暂无信息...”,另一个则是“暂无重大信息变更企业”。是否可以推论,所有的获得直销牌照,开展直销业务的企业,没有一家月销售额超过1.35亿人民币的?否则怎么保证金没有调整增加呢?因为1.35×15%=0.2025亿,企业应该增加25万保证金金额,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是,保证金数额从没有变动过。是否可以据此推论,所有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月销售额始终没有突破过1.35亿?如此推算,安利的今年业绩不会突破17亿,跟历史的170亿相比,这是什么样的发展?如果数据不是这样,那么,保证金该调整不调整,不变化也没有说法,是商务部官员不会算账还是企业做假帐?这不能说是规范管理。
打开国家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系统网站信息公布栏,可以看到这样的公告。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发证时间 |
企业类型 |
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 |
15680 |
黄金宝 |
20060818 |
外资 |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
19039 |
古润金 |
20061206 |
外资 |
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 |
8000 |
汪静 |
20070302 |
内资 |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
13436 |
高寿康 |
20060222 |
外资 |
上海美乐家保洁用品有限公司 |
8243 |
McKay Christensen |
20070525 |
外资 |
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
1600 |
李道 |
20060801 |
外资 |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
1307 |
DANIEL RAY CHARD |
20060801 |
外资 |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
8000 |
约翰·霍尔顿(John L.Holden) |
20070326 |
外资 |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赵友安 |
20060823 |
内资 |
信息不全面,可以理解,但是,获得直销牌照的“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个1600万,一个1307万,明显不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
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要求。更费解的是,注册资本只有100万,总经理是张三,企业名字为“test”的企业,究竟是何方神圣?这样的信息向全世界公布,想说明什么?传达什么?引导什么?这样规范管理让世界怎么看中国?
谈到打击传销不利,地方政府保护一直是媒体攻击的对象。广西确实存在着地方政府保护的事实。对违规企业,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成为潜规则。月朗的双轨制无人过问,如新黑龙江涉传事件被留中搁置,蚁力神获得牌照一直没有运作,其运作模式已经被多人质疑,现在,超过100多亿的抵押金每年返利就要超过30多亿元,真的是良性运转吗?这些事实传达什么信号?
如今,虽然传出了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为“发展直销打击传销”的监管新思路的信号,究竟怎么改变?至于“通过有效途径使直销企业更好地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的建议,可能是单相思。不管拿牌的,没拿牌的,招直销员的大门始终敞开着。尽管《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有许多明文规定,但事实上所有的企业在招收新人时,没有任何一家认真遵守《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即使这样,仍然招人困难。相反,传销组织的拉人头却不断上升趋势。建议“吸纳打击传销之后的遗留人员”,不是不吸收,是吸收不来。直销企业的规模同传销组织相比,难道还不够大吗?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否要放开多层次计酬制度的限制,废止《禁止传销条例》?业界需要真正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鼓励创新,支持遵纪守法的企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需要管理部门勤政,提高执政水平,不要在金钱攻关前面,背景人物后面,放弃原则!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有机结合,怎样结合才能堵住人们参加传销的邪路?才能让遵纪守法的企业公平竞争正常发展?才能树立管理机关的正面形象,消除人们对管理机关不作为、乱管瞎管、人情、钱情大于法律的印象?实际行动才有说服力,需要拭目以待,先别忙于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