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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龙传人教授的讨论—绿色分销与直销

2006-02-01 00:00:00  作者:独翅难飞   来源:互联网  点击:
龙传人教授是我尊敬的学者专家,他的绿色分销的观点无疑是营销理论的创新,但有一些细节,暂时还有异议和疑义。 
把我和龙传人教授的讨论发表,请关心营销、直销的人一起讨论争鸣,为营销管理的进步添砖加瓦。谢谢。
 

回答网友的提问  
作者:龙传人 文章来源:龙传人网 更新时间:2005-11-19   
    有网友通过QQ问我:为何不把传销模式利器引入绿色分销,不是更好吗?这样可以利用传销模式加快运行速度的。刀本无罪,杀人快,救人利,不杀人救人不更好吗  为什么非废掉呢?你为什么不做正面实验呢?   
    龙传人回复如下:感谢您对本站的关心,积极参加直销学术的讨论。   
    是的,传销模式的运行速度是快的,因为它利用了科学的倍增法。正如您所说的,刀本无罪;在这里的刀是什么?我个人觉得是倍增法,并不是传销。在这里是传销利用了倍增法,搞欺诈性的投资、融资,然而又不承担回报的义务,这就会造成大量的弱势群体血本无归、走投无路,形成社会问题。   
    正如西宁工商局所说的那样:据了解,非法传销活动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且伴随着传销发生的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买卖外汇、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很大破坏。西宁市工商执法人员通过查获非法传销组织发现,传销侵害的多是农民、下岗职工、老年人和在校学生等群体,而且一部分参与者被骗后,走上了偷盗、抢劫、械斗、卖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给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危害。不仅如此,传销引发的夫妻反目、家庭破裂的悲剧时有发生。此外,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大肆宣扬所谓的迅速发财致富等传销理论,使人沉溺于“发财梦”中不能自拔,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传销模式,我怎能将这种非法利器应用于绿色分销呢?国家经过十来年的深思熟虑,又花了四年的功夫,制订出《禁止传销条例》,当然必须要彻底的废掉传销模式。   
    绿色分销已经在某些公司正面实验,为了探索出一条合法合理合情的绿色通道,而不被传销所污染,我们正在日以继夜地埋头实验着,估计在明年春节后一定系统成功,我们将无偿的向社会奉献。正如您所说的刀本无罪、不杀人救人不更好吗?所以绿色分销的倍增法速度肯定不会比传销慢,而且更加持久而合法和谐且欢乐。   
    我说的也不一定对,欢迎你们继续研讨,祝福你愉快、成功。 


独翅难飞的请教: 

谢谢龙教授的回答。但是,不知道龙教授是否对现行的直销制度做过推演?是否利用倍增原理设计过符合真正传销精神的奖金制度? 
传销只是普通的营销模式,是工具而已。如果硬要把传销按中国特色的定义理解,我无言以对! 
难道传销的奖金制度就一定是现在这种模式?难道倍增法就不可以演绎出让企业、消费者、传销者三赢的奖金制度? 
我从来不用非法传销活动这样术语,因为只有利用传销模式进行非法活动,非在活动而传销模式没有错。 
本人曾发了一贴询问: 
《考考你,这是传销行为吗?》(原贴如下) 
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生产日用品的小企业,我们的产品以及同类产品在超市零售价都是20元左右,我们自己的销售网点零售价18元。由于货真价实,许多顾客不仅重复购买,还广为宣传,带别人来买,甚至为别人代买。 
为了答谢和鼓励这些消费者,我们给这些忠诚顾客一定报酬和奖励提成。 
上述所说的现象和团队计酬无关,不存在团队计酬和上下线拉人头,只是对忠诚顾客和帮助宣传的消费者给予鼓励,有物质上的、精神上的、经济上的。 
这招还是和我们旁边的酒店学的。 
酒店虽然很干净实惠,但由于离车站、机场、码头较远,酒店又不是很大,名气不响,住宿率不是很高。其实出门在外不就是求个安全、吃住舒适还经济实惠吗?所以,酒店老板就制订了政策,谁帮助酒店介绍客人,酒店就给予奖金提成。由于酒店确实很实惠,性价比较高,住过的客人回头率很高。许多人特别是出租车司机都热情宣传。当然,如果没有奖金提成政策,恐怕不会有那么多人热心积极。 
这种促销方式算传销吗?是否合法?是否要领牌照?是否要给这些忠诚顾客发牌?是否只有领了直销员牌才能宣传产品好处?这种促销模式允许吗?不允许举报有奖吗? 
如果上述现象定义为传销,就要打击,那么,中国的企业有多少合法?政府打击的是什么?扶持的又是什么?在上述实例中,企业得到了增加产品销量、正面宣传的好处和合理利润,消费者得到了货真价实的好产品节省了开支,宣传者也得到了合理劳动报酬。怎么这样的好事情到成了违法犯罪? 
打击利用传销模式进行非法活动,不能无限扩大化。如果不能区分什么是合法非法,那么对国家、行业、企业、消费者都将是灾难! 
可否请国家权威部门对上述现象给予正面解答? 
请广大消费者参与讨论。 
这个问题,在东方直销网专家解答认为这就是传销,是要打击的。 
在龙传人网有回答认为这不是传销,是促销。 
提出这个问题的本意是讨论什么是传销思想,进而才能探讨为什么现在的传销模式走上了近乎骗人的邪路。 
我很赞同龙教授的绿色分销理念,可是还不知道龙教授如何利用倍增原理的具体操作。但我知道,倍增原理和市场营销理论相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齐次方程,可以有无数组解,应用者只是根据自身需要和约束条件,取其中的一个。就象现行的各种奖金制度,不管是级差、双轨、矩阵、T90,只要是采取多层、团队计酬的,都是利用了人的渴望快速暴富和不劳而获的贪心私欲。如果把这个约束作为主要条件,那么,倍增原理必然向拉人头的老鼠会方向发展!现行的多层、团队计酬奖金制度实质是在打擦边球!在老鼠会的边缘游戏。 
但是,设计者有错吗?利用传销模式进行非法敛财在国外基本上受到控制已经没有市场,而在中国却仍然可以猖獗骗人,根源不在设计者,不在制度,是中国的现实环境有利于这样模式的发展。一个商业设计者,特别是只重利润的商业投机者,怎么能放过这个最大商机?造势、攻心、洗脑,钱是赚到口袋了,至于社会问题,传销难民问题,他们是不管的。 
我们在指责制度设计者的同时,为什么不反省自己?为什么不利用倍增原理设计好的制度,让李逵打败李鬼?为什么不检讨自己没有识别李鬼的本领? 
在这里声明一下,为了避免误会,避免与中国特色的“传销”混淆,本人利用倍增原理设计的奖金制度,暂时取名“帮消”。 
这个制度的特点: 
1.市场倍增原理是必须多层次的,一传十,十传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没有多层次,就无法体现倍增原理的优势和魅力。所以销售产品一定是多层,无限层,只要你愿意,每一个消费者都是销售者,这样才符合倍增原理。 
2.奖金发放必须是单层,必须同自己的工作成果挂钩!不是为了适合直销法,而是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原则是大家认同的铁律。 
3.产品性价比要高,利润率要合理,传销者报酬要适当。 
这样三赢的制度本来是传销原始思维,但现在没办法,只好向李鬼投降,不叫真名了。既然中国特色硬把无店铺销售模式定义为直销、传销,那只好把新的立体营销概念暂时叫“帮消”吧。希望大家根据上述特点给起个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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