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举办《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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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15日,商务部在上海举办《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培训班。培训班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外资司、条法司共同主办,上海市经委承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办。培训班分两期,湖南省列为第一期培训对象,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负责同志、服务贸易处有关人员及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郴州6市市场体系建设科的相关同志共8人参加了第一期的培训。
培训班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先后讲话,条法司、外资司、市场体系建设司的有关同志就《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主要条款进行介绍和解读,讲解直销服务网点的确认、核查要点和程序,解答直销审批过程中的具体实务操作问题。整个培训班授课时间紧凑、内容丰富,参加培训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通过此次培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交流了情况、探讨了问题,明确了职责、提出了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