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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在中国的历史

2008-03-06 10:27:26  作者:尘埃整理  来源:中国直销网  点击:
关键字:传销 中国 历史

传销在中国的历史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传销自本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后曾风行一时,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时,各批发、零售行业竞相削价倾销。为此,美国一些厂商开始试行传销方式,从而避免了各店铺竞相削价带来的损失,又不断扩大了自身市场占有率。但由于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严重地危害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安定,所以传销最后被不少国家视为公害,许多传销机构被取缔。197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及各州政府对变质的多层次传销公司展开调查,一大批传销公司被控行骗罪名成立。继美国之后,被称为“老鼠会”的传销在世界各国受到严厉打击。1972年,日本“天下第一家会”的“老鼠会”面目被揭穿,该会宣布解散;1972年,韩国"天星三家会"被揭穿,受骗会员90万人;1980年,我国台湾台家公司被揭穿,受骗人员1万多人;1990年,"宏源投资公司"欺诈案将台湾"老鼠会"推到被告席,数十万人受害,他们的980亿元台币血本全无。
  
    从雅芳1990年以单层传销模式登陆中国开始,到各地“老鼠会”打着传销的旗号在全国兴风作浪,规范的直销公司与非法的“老鼠会”鱼龙混杂,再到如今中国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以安利为代表的公司开始按照国家规范转型经营的特殊时期,直销在中国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十几年。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中国,标志着非法传销登陆我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也未予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然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之快,连这家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与此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起来了。
  
    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是美国雅芳美容品公司。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期,沿海各大城市,进口的、自办的、合作的直销公司蜂拥而起:如深圳世点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斯汀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雅婷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仙妮蕾德(广州)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纽蔓氏之家等等。“传销风暴”山雨欲来,非法“老鼠会”尾随而至。
  
    1993年,随着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政府部门开始重视该行业。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有关管理办法。而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由此,传销在中国进人第一个平静期。这个时期,只是查处违法行为,并未对该行业表示绝对禁止。
  
    由于种种原因,这两个通知并未完全得以贯彻。1995年,随着传销在沿海的兴起和冷却,内地市场开始出现另一种混乱,这包括沈阳、郑州、重庆等内地城市。1995年3月28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是年,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传销规模已达“双200”(200家传销公司,200万传销商)。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
  
    1996年4月,中国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其中广东8家。1996年6月26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由此中国传销走人一个前传销时代的相对健康成熟期。
  
    随着传销的愈演愈烈,经营失败的传销商也越来越多,负面效应的不断增加。新闻媒体对此更是作为一大热点进行炒作:首先是大多数的媒体对传销这个行业持反对态度,过度夸大其负面效应,使得人们对这个行业更加的迷惑和不安。而为数不多的正面的传销宣传就显得特别为业界人士关注。比如《广东商报》在国内率先开辟了《直销专刊》,一时使得业界圈内有洛阳纸贵的感觉。
  
    当经销商在焦急而漫长的等待自己所从事的企业的传销合法资格的时候,大批的来自台湾的“老鼠会”精英们再次登陆到了中国内地开始领导“老鼠会”这个神奇的事业!由于政策的不明乃至混乱,地方保护主义的掩盖与新闻媒体的大肆误导性炒作,真正用心规范经营的传销公司的传销商队伍,在如此庞大的“老鼠会”大军下开始崩溃。传销市场出现了比没有制订《传销管理办法》前还混乱的局面。
  
    大多数“老鼠会”公司都是采用短期炒作制度的方式,其运作本身就是以暴利为诱饵,用所谓的潜能培训为强心剂,疯狂地拉人人会,用新人的入门费来供给先加人的人以从中渔利。这就必然有一天拉不到新人加入,导致整个经营制度“穿帮”。到了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大江南北,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的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出了要求原有传销企业全部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销方式,从而实现一个过渡性的转制工作。
  
    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10家规范直销企业的名录。也代表着中国对传销业的一个有效疏导方式。虽然成功转型的企业有10家,但是从1999年至今,一枝独秀的就是安利了。它以其多年进行陌生市场的适应能力和变通能力,在中国市场上保护了它自己过去的传销商的既得利益和消费市场,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进行经营:店铺加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
  
    全国销售市场得到极其可观的发展。而完美、雅芳、仙妮蕾德、天狮、玫琳凯、南方李锦记、特百慧等,都在转型运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功经验。成为中国传销企业转型时期的一道不错的风景线。
  
    与此同时,国内未成功转型的传销企业及部分“老鼠会”头目,却又开始走上了另一条更加不可见光的地下“老鼠会”的道路。首先在国内曝光的大案有1998年底到1999年在重庆、长沙的“天然丽莎国际集团绿色经典公司”、“百顺日合”、“兴田加盟连销”等纯粹的地下运作、异地炒作的“老鼠会”公司。接着1999年、2000年以至到现今的2003年,国内先后出现过“华良消费联盟”、“得利卡友”、“申奇”、“直复营销”、“武汉新田”、“深圳文斌”等全国性的非法传销大案。这些公司运作均有其共同特点是不再以传销的名字出现而冠以了最时髦而新鲜的名字,诸如:加盟连锁、共销入股、供销回馈、动力营销、消费联盟、框架营销、返本销售、物流联盟……
  
    另外,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与成熟,网上“老鼠会”的非法传销也在这个阶段有所蔓延。比较有名的有“SkyBiZ(Sky2000)空中商务”、“远程教育”、“神龙数码”、“Worldedo全球远程教育网站”、“EF2T.com”……其典型特征是均采用双轨制,以“普及网络教育”、“上网工程”、“电子商务”为名目,拉下线花高价买一个毫无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内容的模板式网站,以达到诈骗高额提成的目的。

    由于19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销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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