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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策法规首页 >> 直销法规 >> 直销经营须获区域许可牌照

直销经营须获区域许可牌照

2006-11-30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记者12月7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目前获准在江西省范围内从事直销业务的企业仅有两家,分别是雅芳和安利。从明年1月1日起,只要未获得江西区域直销牌照的企业,一律不得再打“擦边球”,否则将以变相传销论处。同时,“转型企业”一词将退出历史舞台。

  目前,正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许可的直销企业共有13家,由于直销许可经营有地域限制,仅有雅芳和安利两家企业正式获得了江西省区域的经营许可,目前省内20余家无店铺销售企业中,仅有这两家企业可以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直销经营。
    从1998年4月我国正式禁止非法传销以后,曾允许10家外企以“转型企业”的身份,按照店铺加推销员的模式进行经营,而不少国内企业及其他外企欲从事这一类经营模式,纷纷进行效仿,监管一度陷于进退两难境地。去年11月和12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这些无店铺销售企业便开始按照这两部条例进行规范经营,并积极申报牌照。但是,不少企业仍存在诸多问题。为此,我省将从明年1月1日起,彻底废除“转型企业”。欲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必须获得江西省区域许可牌照;未获准企业不得以店铺加推销员的“擦边球”模式继续经营,否则一律按变相传销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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