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工商局制定《关于处置传销突发事件的预案》
记者昨日获悉,为及时有效地处置传销突发事件,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传销活动,唐山市工商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处置传销突发事件的预案》,以便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该预案适用处置多类传销突发事件,包括《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所列三种传销行为的违法活动;跨地域、社会影响大、涉及地区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大要案件;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传销企业入境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对转型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违规雇佣推销人员等违法行为;其他地区发生的传销突发事件波及唐山市,危机唐山市人民群众身体安全,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其他带有群众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传销突发事件等。
该预案对传销突发事件实行A、B、C、D四级监控。为打击传销还设置了传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处理中心,该中心依托政务信息网与12315及“一会两站”投诉举报网络,广泛收集传销行为运行动态信息,并对采集收获的信息及时分析、综合、判断,甄别、确认有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销突发事件的信息,并迅速工作机构及各县(市)区局(分发布预先警报。
一旦发现重大传销事件发工商机关将迅速向当地政府及工商机关报告,并做出快速反应取果断措施,将危害降低到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