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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策法规首页 >> 直销法规 >> 关注中国直销立法--直销在中国过于敏感

关注中国直销立法--直销在中国过于敏感

2004-11-30 00:00:00  作者:only   来源:互联网  点击:

作者: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CEO  中国企业报

  我现在非常关注直销立法,但表现得很低调。不久前有些企业组织召开“投资直销业研讨会”,邀请我参加,我没答应。直销在中国过于敏感,现在我每个月都来北京一趟,向那些参与修改直销法规的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了解政策。 

  我是在1997年采用直销的方式运作企业的,但到了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 

  平心而论,我们企业当时创造出的是一种符合国情的营销模式,不是在搞传销。传销是什么?传销是以制度为导向,而我们的营销思路是以产品为导向而不是以制度为导向。这种营销模式是由我们的产品特点决定的,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没有可比性,质量高、价格昂贵、容易被人假冒,连锁专卖可以有效地杜绝假冒伪劣现象的产生。另外,我是用常规的价格,也就是市场价格作为网络的价格,不像非法传销把10元产品卖成100元。直销就是传销,这两个概念是人们强做分别,非法传销属于诈骗,与传销无关,它一无产品,二是以“拉人头”为特点。 

  在我看来,目前中国直销市场太乱,从事直销运作的企业至少有1万家。将要出台直销法规的本意是要规范直销这个行业,但时机不太成熟,因为中国人太感性,投机心理过重。其实如果全部放开这个行业,3年内一定会全部洗牌的。目前直销法规草案的门槛设得太高,不是一般企业能够办到的。 

  我们现在提出了“连锁专卖,网络经营”的营销模式和“含权消费”的新主张,这是针对目前国内保健品过分依赖广告投入进行销售的模式提出的,其具体内容就是把节省下来的广告费返还给消费者,返还给经销商,这就是“含权消费”、“含权营销”。目的是把生产商、经销商和消费者捆绑在一起。生产商大幅度让利,使经销商和消费者受益;而经销商和消费者积极性提高之后,反过来又促进市场拓展。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一个企业的广告不多,品牌又不是名牌,靠什么吸引大家、刺激消费?只有靠广大消费者的口碑宣传。消费者帮我宣传,我必须给他一定的利益,因为消费者为此付出了劳动。什么叫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谁都想赚钱,不给回报,消费者不给你宣传、推广,好产品就销不出去,因此,我必须让一部分利润出去,如果我不这样做,我的产品就卖不出去,我的企业就要倒闭,就不能体现企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连锁专卖,网络经营”的优势在于把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结合起来,把经营者与消费者结合起来,把连锁经营与安排就业结合起来。这种经营对国家有利,对消费者有利,对经营者有利,对生产者有利。 

  我现在已专心做连锁加盟,当然对直销开放会极为关注,但如果进入成本太大,还是暂缓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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