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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直销企业首页 >> 经营管理 >> 魏武挥:网络营销战略战术谈

魏武挥:网络营销战略战术谈 (1)

2008-07-16 20:01:55  作者:魏武挥  来源:销售与市场  点击:
关键字:魏武挥 网络营销 战略 战术

  通常很多企业是口头上重视“网络营销”的。中国数以亿计的网络人口让很多组织不敢轻言放弃这个广阔的虚拟世界。网络营销天然的互动特征带来一个极其时髦的名词:互动营销。但本质上,很多企业要不就是心怀恐惧,要不就是实质上的忽视。而这两者,又是那么地相辅相成。

  学院派的研究者很早就意识到“整合营销传播”的重要性,他们鼓吹说所有的对外营销行为应该整合起来:面对市场,一个品牌,一个声音,一个形象,一个符号。所有的推广行为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网络营销,或者称为互动营销,则是整合营销传播的六大工具——广告、公关、销售促进、直接销售、互动营销和人员销售——之一(事实上,在另外五种工具中,也可以看到网络营销的影子,比如说公关,也可以做成网络公关)。不过,遗憾的是,在实务操作中,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类似情况:广告的归广告,公关的归公关,销售的归销售,而网络营销呢?归那个名头很大但实际力量很弱的电子商(业)务部吧!

  事实上,与其说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营销理论,不如说它是一种管理理论。它的前提是要求组织将所有的营销上升到副总裁级别的管理高度,由某一位副总裁(比如CMO)统一部署实施,而不是部门级别的各行其是。我个人对学界中将网络营销列为六大工具之一是有疑问的。因为,如果承认网络是一个社会的话,那么,网络营销就不再是单独的一个工具,而应该是覆盖以及渗透到广告、公关、直销、促销和人员营销的所有领域。

  商业组织应该将互联网作为完整的有机的当代营销概念的一部分,不仅要做到利用网络支持组织向顾客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整个职能过程,而且更要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互联网的角色将是构成公司形式的一部分,因为它在未来(其实今天已经初露端倪)对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大众消费品行业)会有重大的影响。

  网络营销的战略错误

  使用大篇幅的文字来强调网络居于营销的战略地位是没有意义的(其实很多人承认这一点),但我想有充足的必要性来指出企业通常在网络营销上所犯的战略性错误。

  第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就是以产品为中心的网络营销推广手法。过多地强调产品的意义,而完全忽视事实上应该以顾客为中心。这是在传统营销中被说烂的理论,但遗憾的是很多网络营销仍然有点自说自话的感觉。正是由于互联网是一种特殊的易于互动的媒体,太多的自卖自夸以及太多的有损浏览体验的广告(比如弹出窗口),会引发受众的反弹。在报纸上出现还不是太大的问题,因为受众即使觉得好笑或者好气,至多就是不加理会。但在互联网上,他们会迅速发出声音,稍许冲动一些的,还会大肆叫骂。这种所谓的负面评论让很多组织心有余悸,对网络营销又爱又怕,归根到底,还是自己叫卖得太过分所至。


  第二个普遍的错误是过分强调技术的先进和表现形式的花哨。一家生产西装的企业,它的整个官网是装载在一个Flash中的,理所当然得非常漂亮,但很可惜,搜索引擎无法识别动画,于是在百度搜索引擎中对网站的网页搜索量只有一(也就是首页)。在搜索引擎几乎成了很多上网者的默认首页的今天,如此高傲地对待搜索引擎,只能说是螳臂挡车。类似还有更多的在业内俗称为“飞机稿”的商业专题,美轮美奂,组织的领导者们看过以后赞不绝口,但恰恰忘记了,网络浏览者的耐心只有数秒,而这个美轮美奂的Flash需要半分钟以上的时间才能装载完毕。

  另外一种花哨的表现就是用色。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黑色代表着“酷”,故颇有一些组织的网站是黑色底板的以彰显自己“酷”的气质。但科学的研究结果表明,黑色为底的页面是不利于阅读的。一个人如果面对黑底白字,在相对很短的时间内,会感觉视觉疲劳。当浏览者夸一句“哇,这个页面好酷”,并在几秒钟后离去时,不知道这样的“酷站”除了拿个艺术表现大奖之外,还有什么营销上的意义?

  如果说以上两个战略性错误都是比较浅显,稍有网络技术常识的人都会尽力避免的话,那么,下一个错误就是很多人在不自觉地或者自认为正确地不断重复着:过分地以销售为中心。

  我曾经提到把网络营销做到极致的案例就是戴尔的官网。但我同样提到的是,并不是所有企业的网站,都可以做成戴尔那个样子。戴尔的网络营销,有着充分的自成体系的价值链管理,以及零配件价格几乎全部标准化的产品。而大多数企业,这两点并不具备。

  正确的事情要在正确的时间去做,对于很多组织而言,自身的条件决定了,它们的网络营销计划不应该做成“强烈地说服购买”(比如说,做一个简单的B2C网站),而更应该偏重于以顾客为基础的、收集信息反馈的、实现提示性购买决策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最后一个战略性问题,倒不能说是错误,应该说成是一个条件。组织的网络营销环节需要一个坚定而有远见的能影响到决策的高层人物(Baker M.甚至认为这个人就是CEO)。网络营销中当然不乏那种迅速见效的推广个案,但大多数情况下,它需要一个漫长的累积过程。在第一轮互联网热潮时,很多组织兴冲冲地“触网”,但旋即就开始撤退。网络营销,归根到底,并不是投机性的。

  网络营销的战略制定

  大抵上对网络营销的战略制定有两种流派。第一种认为组织的网络营销规划应该附属于战略营销规划,因为他们认为互联网仅仅是“进入市场的另外一个渠道”,或者说,在五大广告媒介之后的一个新媒介。这种营销观点通常会在实际操作中,将互联网放入一个媒体拼盘中:我在电视上投放多少广告?在报纸上花销多少公关预算?户外广告牌是不是要从5个变成50个?在互联网上大概5%就够了罢。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互联网需要一个单独的营销战略,我个人基本认同这种观点,认为这个营销战略可以逐步地去充当整体战略规划的主要部分。这种观点的前提认识是: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媒介,而且是一种新的社会。而这种战略制定方法,将对企业的整个产品、价格、促销、渠道、客户关系和服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价格。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消费者进行比价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很多产品,已经无法维持地域性价格歧视的策略。服务亦然。当年一种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出了问题之后,它居然在美国使用全额退货,而在中国只肯实施修理的歧视性售后服务,在互联网没有出现的昨天,是可行的。但在网络时代,迅速演变成了这个品牌的一场危机。

  整套互联网营销的战略制定,如果在这里写出来,会枯燥得像一本教科书。在本文中,我只想选取两个点,进行相关的阐述。

  第一个点,就是所谓的“CRM”管理系统,即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有一家以在线售票起家逐步渗透到全程式旅游服务的公司,一度将自己名字中的“网络”去掉,因为它在第一轮互联网泡沫破灭之时,强调自己是个旅游公司,而非网络公司。不过,事实上,这家公司根子上从未放弃网络营销的战略。它建立了一套庞大的基于网络的客户关系数据库。这个数据库最简单的应用就是:当你打入电话订票时,对面的接线小姐会说:张先生,您好!

  台湾有一家做电视购物做到NO.1的公司,同样拥有一套强大的在线联网客户关系数据库。通过打入者的电话号码,接线小姐可以迅速地判断出,这是一位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更进一步地,她还可以迅速地判断出这个客户的信用问题,如果他/她是一位老客户的话。 因为该公司承诺电视购物可以无理由退货。客户的信用问题对它而言至关重要。如果记录中显示该客户曾经多次退货,这位接线小姐可以谢绝该客户的购买请求!

  联网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于大型组织而言,意义是非比寻常的。它不仅可以像第一个例子那样做到让客户感觉良好,还可以做到像第二个例子那样省却很多不必要的成本。互联网的产生,使得价格的透明度大大提高,组织之间的竞争,很多时候,成本领先策略是极其重要的。而整套的网络营销战略,将可以帮助到这个策略的最终实现。事实上,在中国大陆,电视导购的退货问题始终是消费者信任度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比海峡对面的那家公司,我们的电视导购公司真该想想,究竟是使出各种借口拒绝客户退货呢,还是为退货客户建立信用记录?


  第二个点,也是困扰大多数组织的问题:渠道。

  引入互联网直销渠道(也就是通常所谓的B2C)会形成某种巨大的危机。将渠道商和零售商刨除在外的去中介化行为的确可以做到终端价格的降低,增加产品的竞争力,但同时也威胁到了原有的分销伙伴。

  网络营销大致可以为组织提供三种工具来规划它的渠道模式。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组织和分销商之间建立一个“沟通渠道”,比如福特汽车公司曾经和它的分销商就建立过一个在线数据库来调阅它的库存出货记录。网站也可以作为组织和终端客户之间的销售支持(比如一些电子设备的驱动软件下载)和客户教育(比如某些高科技产品的使用方法或者为何要使用的理念)的工具。事实上,如果在线销售价格低于渠道销售价格的话,不仅渠道商会相当不满,客户也同样会感觉花了“冤枉钱”。

  第二种渠道模式是对中介商的分销渠道,也就是通过网络来调配产品的去向。这个渠道模式虽然无法降低价格,但可以降低成本:有效管理组织的库存。中介商的终端销售信息通过网络直接反馈给组织,使得后者得以更有效率地组织生产。第三种模式就是彻底甩开中介商来做网络直销(B2B)。戴尔也好,PPG也好,都是很典型的例子。

  组织当然可以对上述的渠道模式来做组合,比如既做和中介商之间的沟通工具,也做分销渠道。然而,请注意,这始终是一个战略问题:究竟是在未来五年之内逐步降低分销的比重呢?还是继续大力扶持中介商的力量?不过,有一点是可以预见的,在中国网络人口飞快增长的今天,很多人已经开始习惯网上购物,而组织太过依赖中介商则迟早会被后者控制,全球最大的强势中介商沃尔玛就是最好的例子:真正的生产者屈服于销售通路。而网络时代,极有可能打破这种布局。在任何一个行业,迟早会出现一个破坏性创新者,戴尔在个人电脑的市场份额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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