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工商局“四抓四落实”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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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宣传发动,落实舆论导向。通过开展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台、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
二、抓好体系建设,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纵横交错、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体系;
三、抓好部门配合,落实整体联动。加强基层组织的密切配合,构建工商所与街道社区、工商所与派出所的两条外部联防体系,建立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抓好日常监管,落实长效机制。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市局、县区局和工商所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划片包干、定岗定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宾馆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的巡查力度,使打传工作日常化、常态化。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车辆203台次,清查宾馆、出租屋、写字楼410间,取缔捣毁传销窝点10个,驱散传销人员156人,遣送人员20人,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