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传销不成 实施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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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这种“拉人头”的欺诈活动,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并唾弃远离。然而,几名深陷泥潭的传销组织成员,非但自己执迷不悟,还想把朋友“拉下水”,朋友“不听话”就实施非法拘禁,后因人家跳楼未能得逞。17日,一非法传销点头目郭家军被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7年10月开始,湖北籍男子郭家军误入传销队伍,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他“供职”于天津某化妆品公司做传销,产品价格每套2800元,因能拉下线,有业绩,已“晋升”为C级业务员(据郭家军自己交代,业务员分ABCDE五个级别,自己大小也算个领导)。
2008年5月,受B级某领导吩咐,郭家军来我市横店镇租赁了一套房子作为传销窝点,并担任该点负责人。2008年10月下旬,该点成员李凯峰(已判刑)为拉下线做出业绩,不惜出卖朋友,打电话给远在外省的朋友谢某,谎称:“横店有一化工厂管道工程,需电焊工,工资每天180元。”经不住朋友面子,谢某匆匆从省外来到东阳。之后,郭家军、李凯峰及罗祖武(已判刑)商量,由罗祖武以工地老板侄子的身份配合李凯峰,带着谢某游玩了横店“梦幻谷”等景点,以此稳住谢某。
同年10月30日晚上,郭家军在窝点向谢某摊牌:“让你过来目的是要你加入传销组织。”谢某听罢,当场予以拒绝,并拿起行李想离开。此时,李凯峰拿了凳子堵在门口不让他走,郭家军再行劝阻不成,就授意成员王朝军(已判刑)动手,王朝军即采用拽衣服领口方式,对谢某大声进行恐吓。谢某害怕,只好忍气寻机行动,李凯峰、罗祖武则按郭家军指示,寸步不离地“看守”谢某。到了后半夜,谢某趁上厕所之机打开卫生间窗户想逃离,李凯峰见状上前欲拉回谢某不成,致谢某摔落在地,造成谢某右侧横突及右侧骶骨骨折等。经鉴定,谢某伤势构成轻伤。后几人分头逃窜,经公安缜密侦查陆续归案并接受审判。
今年6月底,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郭家军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家军为发展非法传销组织成员,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