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警方首用“组织领导传销”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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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开发区警方今天通报,河南四男子被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依法逮捕。这是今年2月,我国刑法修正案施行后,孝感市第一个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逮捕的传销团伙。
据了解,去年10月份以来,关某(男,29岁,河南正阳人)组织元某(男,27岁,河南林洲人)、元某某(男,21岁,河南林洲人)、付某(男,20岁,河南林洲人)等人,以每套2900元的价格推销哈尔滨伊达有限公司产品“鲑鱼籽营养液”保健品为名,组织100多人到孝感进行非法传销,诱骗发展下线交纳费用加入非法传销,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多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从中非法牟利达60多万元。
坚决打击各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窝点,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今年4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察,孝感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专班民警辗转郑州、苏州等地,成功打掉这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关某等四人,收缴非法传销资金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