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投稿 | 搜索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北方来的传销者魂断南国

北方来的传销者魂断南国

2009-05-21 19:18:06  作者:廖一平  来源:法治快报  点击:
关键字:传销者 魂断南国

     几个北方男青年正值创业的最佳年龄,可是,他们却妄图一夜暴富,风风火火南下广西荔浦县搞非法传销,结果被骗得“鸡飞蛋打”一场空,落到这样的下场,他们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而是玩起了“黑吃黑”的手段。终因犯抢劫、故意杀人数罪再也无法踏上家乡的归途。5月2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杜某、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案为非法传销活动再次敲响警钟!

 

南下“创业”误入“鼠窝”

    甘肃省宕昌县贾河的杜某、小文以及河北省吴桥县安凌镇的刘某,2006年中学毕业后开始闯荡社会。

    不久,他们听人说:“南方创业发财机会遍地都是,其中有一种发财捷径办法——传销,能使你四两拨千斤!发展几个下线,就能当上A级经理;然后等着数钱,两三个月就是百万富翁!”

    哗!这筒直是”天上掉馅饼。”第一次听说有这样创业发财捷径的杜某、刘某、小文,被这一梦想迷住了:看来得向南方发展。

    2006年5月,年仅20多岁的杜某、刘某、小文,在他人的鼓动下,分别南下桂林荔浦“发展”,希望有一番作为。

    小文先到荔浦县发展,原听朋友说在桂林荔浦县可以进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可是一到荔浦后方知是要为一家公司推销保健产品。

    听说努力发展下线,自己也会成为 上线,发展更多的“家庭”成员,奖金就多并可当经理部长,小文决心拼搏一下!

    小文经过一番打拼,学“前辈”成为一些“下线”的“上线”,成了所谓“公司”的小经理。

    而比小文晚到荔浦发展的杜某、刘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却没有小文那样“运气”好,因杜某、刘某两人初涉社会,还没有什么朋友,故各向“上线”经理交了几千元入会费后,也没有经验发展什么下线,故再无法“发达”起来。

    杜某、刘某也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出现转机?两人用剩下的钱在荔浦县某招待所租下便宜房间,他们想慢慢等待机会发展“下线业务”。

    2008年春节前一天,杜某情绪十分低落:“他妈的!没得钱还赔了几千元进去,连从甘肃带来的路费也赔光了!”

    二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在公司干了!”刘某说道。

    “你这样的话也太不值得了,我们的钱都给传销上线了。我们还得在公司等机会!”杜某劝说道。

    刘某认为这样也不错,如没有搞得钱就灰溜溜回老家,面子也不好过。于是两人便一起住下来。

图谋不轨抢上线

    刘某折腾一阵,叫女友小孙到荔浦搞传销;杜某也叫来几个朋友一起发展,但还是没起色。

    在传销上没有发展,相反生活费却紧张起来。

    “要想办法做事搞点生活费才行!”

    于是,杜某、刘某只好到荔浦县城外面一起帮老板卸水果,做起苦力活。但二人身单力薄,做不了多少活,故也挣不了多少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2008年3月,杜某与刘某都差不多没钱用了。

    一天在招待所租的房间里,杜某与刘某为荔浦之行没捞到钱而愤不平“我们在荔浦混得太差了,我们的钱都给传销头子了。要想办法搞回钱!”

    于是,杜某、刘某两人密谋抢传销头目的钱,实在不行就绑架,威逼要钱。

    4月份一天,刘某遇到小文,双方互换了最新手机号,刘某把碰到小文一事告诉了杜某:“机会来了,那小文是另一线的上线,是经理级的上家;这小子有钱,可搞他的钱!”

    2008年4月17日早上,刘某遂以来了新发展的传销下线为由,用手机约小文到招待所房间:“小文经理,我甘肃老家来了几个新人,要不要发展他们作下线?”刘某、杜某哄骗道。

    小文不知是计,匆匆赶到招待所刘某、杜某的房间。

    杜某、刘某假腥腥地与小文聊了一会,见时机成熟,杜某、刘某使眼色抢小文。

    但小文没带钱也没带银行卡,两人只抢得一部手机。

“黑吃黑”引发血案

    没抢到钱怎么办?杜某和刘某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掉小文!

    于是二人便用尼龙绳将小文勒死。然后,两人逃之夭夭。

    2008年4月20日21时左右,群众在招待所发现了小文的尸体并报警。

    荔浦县公安局立案后马上展开侦查。4月24日,在昆山市长江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协助下,警方在昆山市圆明东村抓获了刘某。同时,杜某也在珠海市被抓获。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杜某、刘某二人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经过。

    随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依法提起公诉。

    5月20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为,杜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均构成抢劫罪。杜某、刘某为灭口而故意杀害被害人小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杜某、刘某二人应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中,杜某、刘某均为主犯。法院遂依法判处杜某、刘某均犯抢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年,均犯故意杀人罪,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均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鸣仁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版权说明:

    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原作者不愿意将文章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者根据您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 尽快来电或来函与中国直销网联系。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本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直销网 http://www.zhixiaowang.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广而告之

页底导航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家专栏 |  非法传销 |  直销企业 |  教育培训 |  健康美容 |  直销人才 |  直销杂志 |  资料下载 |  招聘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