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警方首次逮捕传销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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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襄樊市工商局获悉,近日,甘肃一男子被襄樊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依法逮捕。这是今年2月,我国刑法修正案施行后,襄樊市第一个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逮捕的传销头目。
据了解,3月16日,甘肃人东某、四川人樊某到工商部门举报:他们于去年10月被朋友以做水产生意为名骗至襄樊,两人交了67000元后加入了一直销公司,取得了C级(主任)头衔。
但两人很快发现该公司为传销组织,便要求退钱走人,遭到对方拒绝。
据调查,该公司挂牌为香港某贸易公司,位于樊城区松鹤路毛纺小区,实为非法传销组织。其入门资格是购买一套西服(价格3800元)。甘肃男子姬某为B级头目(经理)。
经调查,姬某,30多岁,原是一名汽车司机。2008年10月,他被朋友欺骗,来到襄樊。经不住对方高工资诱惑,交3800元购买了一套西服,成为该公司的一名业务员。
为了获得成功,2008年底,他一次性交38000元,成为其C级会员(主任)。为了升至A级(高级经理),他四处网络亲戚朋友入伙,甚至不惜把妻子、叔叔、堂弟、妻弟等人骗到该公司搞传销。截止案发时,姬某累计发展下线20多人,涉骗总金额7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