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籍A级传销头目被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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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宋某进入传销组织后,几年时间便发展成为A级代理商,发展下线14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540余万元。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贵州红跃”传销组织A级头目宋某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4万元人民币。
2006年4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在调查一起传销案件时,发现吉林人宋某(男,38岁)有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嫌疑,遂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对其进行网上追逃。今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办案民警在吉林长春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7月22日,该案被依法起诉至聊城市东昌府人民检察院。
经审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自2002年6月加入“黄氏顺兴”传销组织以来,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诱骗亲朋好友每人缴纳2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加入传销组织,然后按照上下线关系层层抽取提成。2005年8月,宋某随团转型至“贵州红跃”传销组织继续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并发展成为A级代理商。截止案发时,宋某已经发展下线1400余人,非法经营额达54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